荆州中院破产案件审理推进会在松滋法院召开

8月7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瑜一行莅临松滋法院调研指导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并开展座谈,公安法院、石首法院、松滋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梁瑜副院长一行听取了公安法院、石首法院、松滋法院近年来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参会人员围绕破产案件审理、经验做法、存在困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梁瑜副院长对三个法院在破产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三个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敢于担当,在服务保障大局、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为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并就下一步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完善资源优化配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要加强联系,强化府院联动。法院要与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共同解决好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各项问题,争取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挖掘典型,强化经验总结。及时总结破产案件审理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打造精品案例,不断完善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提高破产审判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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