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心城区升级管控的通告 (第10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人员聚集,市指挥部决定从8月9日零时起,对中心城区实行升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出门、不上街、不到公共场所。全面加强小区管控力度,每天每户只能指定1名家庭成员(发热人员、重点管控对象除外)外出1次采购生活必需品。所有人员、车辆进出居住小区需验码测温登记,外来人员及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其他小区,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式配送。鼓励各住宅小区组织商家进行生活物资配送和委托代购,减少人员流动。下沉党员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统一调度,切实做好小区管控和服务工作。

二、减少车辆出行。市内各乡镇(街道)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车辆非必要不得随处出行。

三、公共场所暂停开放。市内所有公园、广场、游园全部暂停开放。城管、公安等部门将对擅自进入公园、广场、游园等休闲娱乐场所扎堆聚集的人员进行劝离;对拒不听从管理人员劝导,阻挠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并通过媒体曝光。

四、商铺门店错峰营业。中心城区非群众生产生活必须的商铺、门店、宾馆、餐馆等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时段歇业、错峰营业。城区流动的商贩不得摆摊设点,防止人员聚集。

五、疫情期间所有市民杜绝参与群体性、聚集性娱乐活动,公安部门将对疫情期间聚会聚餐、打牌娱乐等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率带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按程序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广泛深入宣传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同时组建由公安、城管、下沉党员和志愿者参与的疫情防控街面巡逻队,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和车辆,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查身份、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及戴口罩等情况),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类处置。

八、各乡镇指挥部参照执行。解除管控时间以市指挥部通知为准。

松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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