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义务教育片区这样划!你家娃收到入学通知了吗


今年9月1日,划子嘴小学和划子嘴初中正式招生办学,我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进一步得到优化,学校对口招生片区进一步明确。

为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1年新江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这样划分……

小学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在新江口街道办或居住在中心城区(6月30日前直接监护人办理了《松滋市居民证》并经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入户调查、到门店或工商企业等现场调查等方式复审确认的新市民,依据证上地址作为有效划片招生地址。6月30日前购买了房产但暂未取得正式住房证件者,若住房原始证件抵押在金融机构,需要出示金融机构提供的加盖了公章的证件复印件;购房合同上加盖了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章并提供购房税务发票者,以上两种情况视同取得合法证件)的子女;

2.随迁家庭(进城务工、经商、招商引资企业董事和经理等相关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3.现役(退役)军人、英烈、省级以上劳模等子女。

以上三类人员子女均指在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片区

(四)招生日程

1.5月14日(周五)前,完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幼儿园足龄大班毕业生基础信息核查,形成《2021年松滋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析报告》。

2.5月31日(周一)前,完成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片区调整数据分析、调研、实地踏勘。

3.6月11日(周五)前,发布《2021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市直初中小学在籍生分流等工作实施方案》。

4.6月30日(周三)前,各招生范围的学校做好宣传及分流组织工作。

5.7月6日(周二)前,发放第一批在中心城区幼儿园大班毕业生中户籍或房产证件符合划片条件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6.7月9日(周五)前,处理第一批发放了入学通知书后的遗留问题。

7.7月2日(周五)8:30—7月20日(周二)24:00,为了便民,让家长少跑路,在中心城区幼儿园(指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稚慧园区,市新江口小学附属幼儿园,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市黄杰小学附属幼儿园,新江口街道天天向上幼儿园、阳光实验幼儿园、桥东幼儿园、东方实验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快乐天使幼儿园、灯泡厂幼儿园、星光幼儿园、爱心幼儿园、木天河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这些幼儿园大班毕业生的证件资料已经经过了核查,无需在网上提交资料)外就读幼儿园大班毕业生中户籍已经迁入到新江口街道办,或已经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市民子女以及随迁子女,由家长在官微“松滋教育”上扫描二维码(二维码后续发出)链接小程序如实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图片。经局基教股进行数据汇总后,集中一个时间通知家长携带户籍、房产和务工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表、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进行核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8月25日(周三),在市教育局集中对在中心城区幼儿园以及在其他幼儿园就读大班毕业生、直接监护人户籍不在新江口街道且在中心城区无固定房产、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根据城区各小学学位情况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摇号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纪委监委领导、招生学校负责人、公证人员、家长代表进行监督。

初中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在新江口街道办、乐乡街道办或居住在中心城区 (6月30日前直接监护人办理了《松滋市居民证》并经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确认的新市民,依据证上地址作为有效划片招生地址。6月30日前购买了房产但暂未取得正式住房证件者,若住房原始证件抵押在金融机构,需要出示金融机构提供的加盖了公章的证件复印件;购房合同上加盖了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章并提供购房税务发票者,以上两种情况视同取得合法证件) 的小学毕业生;

2. 随迁家庭(进城务工、经商、招商引资企业董事和经理等相关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小学毕业生;

3.现役(退役)军人、英烈、省级以上劳模等家庭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片区

(四)招生日程

1.7月6日(周二)前的日程与小学招生安排同步。

2.7月9日(周五)前,处理第一批发放了入学通知书后的遗留问题。

3.7月2日(周五)8:30—7月20日(周二)24:00,为了家长少跑路,在新江口街道和乐乡街道小学(含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市新江口小学、市实验小学城南校区,乐乡街道麻水小学、金松小学、车阳河小学,这8所小学的毕业生证件资料已经经过了核查,无需在网上提交资料)以外小学毕业生中户籍已经迁入到新江口街道办、乐乡街道办,或者已经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者以及随迁子女也在“松滋教育”上扫描二维码(二维码后续发出)链接的小程序在网上如实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图片(其他要求与小学新生招生政策一致)。

4.8月25日(周三),在市教育局集中对在城区八所小学以及其他小学毕业生、户籍不在新江口街道或乐乡街道办、且在中心城区无固定房产、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根据城区各初中学位情况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摇号组织与小学新生摇号办法一致)。

在籍生分流

(一)分流范围

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今年春季学期在籍在读的小学一至四年级为指令性分流范围,五年级为自愿分流范围;市新江口小学各年级大班额为自愿分流范围。4校在籍生单向分流至市划子嘴小学。

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七、八年级为指令性分流范围,七、八年级单向分流至市划子嘴初中。

(二)分流人数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超大班额和大班额专项治理的部署,坚持规范班额和标准班级建制。

1.小学

(1)大班额分流。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一、二、三、四年级以55人为最大班额数,超出班额数的学生一律分流至市划子嘴小学就读(市昌荣小学无大班额)。具体分流人数为:市实验小学一年级33人、二年级1人、三年级15人、四年级12人,合计61人;市黄杰小学一年级40人、二年级0人、三年级2人、四年级33人,合计75人。

(2)规范班级建制分流。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各个年级从2021年秋季起均按照9班标准建制进行设置。市实验小学二年级、三年级各缩减1个班;市黄杰小学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各缩减1个班;市昌荣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各缩减1个班。缩减班级的学生一律分流至市划子嘴小学就读。

2.初中


(1)大班额分流。市实验初中七年级、八年级以55人为最大班额数,七年级超过班额的61人、八年级超过班额的107人共168人一律分流至市划子嘴初中就读。

(2)规范班级建制分流。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今后过渡到每个年级6班的建制,现七年级和八年级各有8个班级,分别各缩减2个班共4个班学生到市划子嘴初中就读。

(三)分流对象

以今年划分的招生片区为依据,以局下达的分流人数为目标数,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以及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分流范围中,将市划子嘴小学、市划子嘴初中片区内学生指令性分流与成建制班级缩减相结合,要打破班级界线。凡属市划子嘴小学、市划子嘴初中片区内的学生,指令性分流;凡属自愿分流至市划子嘴小学、市划子嘴初中就读的,不受片区限制。

(四)分流原则

1.坚持指令性分流和自愿分流相结合。对分流对象,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指令性分流,鼓励学生自愿分流。

2.坚持学生分流和教师分流结合。市教育局将从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选派优秀的教师团队到市划子嘴小学任教,从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选派优秀教师团队到市划子嘴初中任教,使小学四校、初中三校的明星、骨干、优秀教师和班主任人数,基本达到校际均衡。

3.坚持统一要求和分校施策的原则。在籍生分流工作实行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校长负责制,市划子嘴小学、市划子嘴初中要与分流学校紧密配合,无缝对接。支持市昌荣小学对片区外的学生逐步过渡到不再提供校车服务。支持市划子嘴小学、市划子嘴初中统筹协调校车接送。

(五)分流日程

1.方案宣传(6月12日至18日)。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召开班子会、班主任会、教职工会。

2.调查摸底(6月19日至25日)。依据市划子嘴小学、市划子嘴初中招生片区,审核基本信息。基本摸清指令性分流和自愿分流的学生对象,分别做好工作。

3.确认通知(6月26日至30日)。进一步做好沟通工作,有必要可召开学生家长会,家长学生签字确认。将《2021年松滋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分流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加电子版上交市教育局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7月6日(周二)前,为分流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巩固稳定(8月20日前)。

6.报到注册分班(8月30日至31日)。

在籍生转学方案


(一)今年秋季学期小学二至六年级,凡符合户籍在新江口街道办或房产在中心城区,随迁子女条件要求转入城区就读的学生,一律在市划子嘴小学办理转入登记手续就读。市实验小学、市黄杰小学、市昌荣小学、市新江口小学、市实验小学城南校区五校间严禁互转,严格控制出现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二)市实验初中、市实验初中城北校区、市高成初中三校间严禁互转并严禁接收初中九年级转插生。初中符合转学条件的,一律到市划子嘴初中登记就读。

市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奥林学校招生方案


(一)根据“零拒绝”的要求,按照特校在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入学形式,全面摸底,分类组织,做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市奥林学校面向全市自主同步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严格遵守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范。小学1班50人,初中1班55人。

招生工作要求


(一)招生依据的户籍一律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原件为依据。招生依据的居住地一律以住建房管部门核发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原件为依据,且产权人必须是学生的直接监护人。两证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30日。两证有疑问时,提请公安、房管等部门终审。

(二)市教育局成立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局基教股、局机关党委、局督导办、招生学校、新江口中心学校、生源所在校(园)联合组建专班,生源所在校(园)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招生及分流方案宣传。市教育局招生及分流文件向全社会公开,其具体方案宣传到小学新生和初中新生,小学、初中新生的招生宣传由生源所在校(园)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

(四)切实规范招生分流工作。严禁超计划、超范围、超班额招生,严禁依据任何考试、竞赛、选拔招生,严禁园校挂钩、与校外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小学生就读或借读。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坚持为学生和家长热情服务,既要坚持招生及分流方案的严肃性,又要做细工作,确保稳定。对于烈士子女优先按自愿安排入学就读。对于省级劳模、转业军人、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就读,同等条件优先。

(五)严明纪律,严格奖惩。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各招生分流学校因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不实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问责;凡因工作失职,导致不能完成招生及分流任务的,一律问责;凡严重违反招生及分流方案,违规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

咨询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基教股:

6228550  6225422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623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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