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坚守科技伦理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院大会”上强调指出,“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覆盖到科技创新各领域,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这表明党中央已将科技伦理建设纳入国家治理的重要议程,不断采取重大举措加强科技活动风险防控,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的生活福祉。以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以基因编辑、脑科学、再生医学等为代表的生命科学领域持续孕育新的变革,科学技术正在不断拓展人类生存疆域、改变人类生存生活方式。当科学技术的势能越来越大,因其难以把控而带来的科技风险也在日益加剧,如果不加以规制,任其“野蛮生长”,它的潜在成果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极有可能催生破坏人类生存与社会秩序的“恶之花”。特别是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等前沿科技迅猛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不断突破人类的伦理底线和价值尺度,全球重大科技伦理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新兴科技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及其复杂的价值抉择与伦理挑战,单靠科技人员价值判断和科研机构伦理认知已难以应对,亟待整个科技界乃至国家层面的统一认识、动态权衡和制度规制。因此,加强科技伦理治理,让科技活动始终坚持向善的底线伦理,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通过的《科学家宪章》中,对科学界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作为科学家的影响力,用最有益于人类的方法促进科学的发展,防止对科学的错误利用”。为防范科学技术滥用及其可能引发的风险挑战,世界多数科技强国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伦理监管和自律机制。

坚守科技发展的伦理底线是负责任科技大国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推动科技伦理治理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加强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的要求。这次又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科技伦理建设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于防范科技领域存在的伦理风险、促进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科学无国界,科技伦理有边界。科技伦理治理既要为科技创新划定必要的伦理边界和价值底线,也要避免把科技伦理问题泛化。要恰当处理好科技创新与伦理道德的冲突,平衡好技术进步与价值向善的关系,既不束缚创新又能有效规避风险。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强化伦理监管,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活动行稳致远。

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2年1月1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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