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关于加强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

通  告

当前,全球新冠病毒变异毒株扩散加上国内人口流动性增加,“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全市居民应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全市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未接种人员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21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松人员居家隔离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据逐一筛查,做到全员覆盖不落一人。

二、分段有序稳妥推进18岁以下人群安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7月底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8月底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10月底前完成全部第二剂接种。全市所有学校及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家庭所有成员中宜接种人员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学生报名时递交学校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教育部门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发动初高中、职业高中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及时到校接种疫苗。

三、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接种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家属亲朋、邻居及下沉社区包保对象等广大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督促在8月1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四、公共场所、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要做到“应接尽接”

全市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对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卫健、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公安、住建、城管、民政、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适宜接种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允许上岗。

五、重点场所严格施行查验登记管理

自8月1日起,出入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养老福利机构、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网吧、影院、KTV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营业网点严格查验疫苗接种信息(在健康码上查验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证明),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疫苗人员参加活动需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松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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