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
经过建国后前 3 年的艰苦努力,松滋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从 1953 年开始,中共松滋县委领导松滋各族人民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立即转入社会主义革命, 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计划,逐步开展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功地实现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松滋的学习与贯彻
在 1952 年行将结束的时候,我们国家面临的形势是:抗美援朝战局早已稳定,和谈在主要问题上已经达成协议;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工作进行顺利,3 年就实现并超过了预计目标。这一切说明,我国已获得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党及时决定从 1953 年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 月 10 日, 松滋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新江口举行,讨论并制定了《1953-1957 年松滋县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计划的主体是在国家工业化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松滋的工农业经济。这是松滋人民梦寐以求的目标,是改变松滋落后状态、走向富裕的关键所在。
但是,这时社会生活中又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矛盾,需要党有明确的方针和系统的政策来逐步加以解决。在农村,土改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对粮食、农产品原料不断增加的需要,农村中出现的贫富分化又使共产党人考虑个体经济向哪个方向发展的问题。在城市,资本主义经济同人民和社会的利益、同国家管理、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以及私营经济内部与资本家之间,都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由于这些矛盾和冲突,使党不能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在农村的互助合作和在城市限制资本的措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经过一年的酝酿,形成和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化三改造”、“一体两翼”的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县委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工作。7 月 6 日,县委、县政府确定从即日起至 8 月 5 日止为“总路线与粮食统购统销宣传月”,并组织了 6000 多人的宣传队伍,深入到乡村、街道,广泛开展宣传。这次宣传活动是建国以来县内规模最大的一次宣传活动。10 月 25 日,县委、县政府又召开 2000 人大会,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松滋的学习宣传,是一次广泛而深入的社会主义教育。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使社会主义的方向和目标深入人心,使大力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思想深入人心,使走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意识深入人心。
在学习宣传的同时,中央、省委为贯彻实施总路线进行多方面的准备, 决定把党的领导骨干转移到工业化建设的主战场。县委根据省、地国民经济建设新形势的需要,1953 年 7 月调出 20 余名干部支援国家工业建设。饶民太调任荆州行署副专员,杜治国被任命为松滋县县长。为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工作”的领导,1954 年 3 月设立县委农村工作部。根据七届五中全会批准的《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 经县首次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于 1955 年 7 月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为中共松滋县监察委员会,同年还增设财贸工作部。1956 年 3 月成立计划委员会,同年春成立湖区工作部并将城镇工作部改为工业交通工作部,8 月成立文教工作部,12 月将松滋县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改设为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些机构的增设和调整,为贯彻落实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党的各项政治建设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从 1954 年 1 月开始,经过 4 个月时间筹备,选举了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并召开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各乡(镇)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5 月,除保留刘家场区和新江口、沙道观镇的建制外, 其余各区一律撤销,全县设 9 个县委指导组,实行县对乡的直接领导。县委指导组分别指导 59 个党支部的工作。7 月 2 日至 5 日,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新江口召开,出席代表 323 人。大会听取杜治国所作的《县人民政府一年半的工作报告》、杨致远所作的《今后任务的报告》及县人民政府秘书刘松如所作的《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传达报告》; 选举产生了 3 名常务委员,组成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7 名代表,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1955 年 7 月 3 日至 6 日,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马维洲为县长。会议选举产生的县人民委员会取代县人民政府作为县级行政机关。17 日至 21 日,中共松滋县首次党员代表会议在新江口召开,出席会议 151 人。县委书记杨致远作了《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报告,会议重点讨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会议就农村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典型解剖,开展分析与批判,提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具体措施。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内监督,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松滋县监察委员会。会后分片对农村党组织进行整党。参加整党的党支部 99 个,占农村党支部总数的 83.2%;党员 935名,占农村党员的 66.5%。在整党中对犯有错误的 142 名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同时,改选了党的支部委员会。
由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府协商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历史结束,建立正式的团结各界人士建设新松滋的政治协商制度提上日程。1956 年 6 月 18 日至 21 日,政协松滋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 59 人,列席代表 43 人,特邀代表 4 人。会议听取杨致远所作的《加强统一战线重要性》的报告,选举杨致远为松滋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会主席,马维洲、胡慎仪、刘明哲、熊子凌为副主席。县政协的成立,为团结全县各阶层及其他爱国人士贯彻执行党的总路线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县政协成立不久,就在工商业相对发达的新江口和沙道观设立工商界业余政治学校,组织工商界、宗教界、中医界及少数民族人士学习政治常识,让他们了解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倾听各界心声,把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建议;对县内重大事情和重要人事安排进行协商,共同促进松滋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党的总路线在松滋的贯彻落实。
二、统购统销政策在松滋的实施
1953 年 11 月,国家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政策,简称统购统销。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是贯彻落实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一项重大保障性措施。
在省、地统一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区、乡三级扩干会议, 组织 2000 多人成立省、地、县、区联合工作队,分赴全县 9 个区(镇)、156 个乡,宣传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到 1954 年 1 月组织余粮入库为止,仅两个多月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落实。1953 年度,全县公粮计划 2532 万斤,实际完成 2946 万斤, 超过计划的 16.4%;计划收购 5620 万斤,实际完成 5774 万斤,超过计划的 2.8%;缺粮户评定供应 5930 万斤。1954 年 4 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又在全县开始食用油脂油料统购工作。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国家有效掌握了粮食,控制了粮食市场,稳定了物价,保证了国家建设和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的第一年(1954 年),松滋遭遇百年未有的大水灾,冲毁淹没农田 54.8 万亩,19.4万人受灾。由于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国家统筹安排,保证了灾区人民生活的需要。
1955 年,国家发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在农村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9 月,松滋开始进行粮食“三定”工作。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培训骨干 2200 多人,先在 11 个乡进行“三定” 试点,然后分两批在全县开展。通过“三定”,全县落实稻谷每亩年产 482斤,比原产提高 28 斤;总产 4.2 亿斤,比原分配多 2.9 万斤;余粮 1.3亿斤,比原分配多 2443 万斤。粮食“三定”既使农民定了心,又使统购统销工作日臻完善。1955 年,全县粮食实际入库 1.14 亿斤,比 1954 年的 8887 万斤增长 28%。油料也随同粮食一并实行定产、定购、定销。
国家对粮食、油脂(料)实行统购统销后,松滋从 1954 年 7 月开始实行计划供应。全县供应户为 53479 户,占总户数的 40%;供应人口为223340 人,占总人口的 42.3%。评定每月粮食供应量 347.8 万斤。1955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10 月,制定《松滋县城镇人口粮食定量暂行标准》及《国防工业专用工种定量标准》。从此, 全县粮食供应实行按人分等定量。
粮食统购统销在松滋实施,主要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深入农村,向农民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并采取下达控制数字、发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办法来完成。在粮食的供应环节, 原则是严格控制销量,防止投机倒把和其他浪费粮食的现象。具体办法是实行指标限量,票证供应。这种办法,对于保证粮价和满足各方面对粮食的基本需求及整个市场物价稳定,起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不够细致,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分配购销任务不够合理的现象,在农民中产生了“购销无底”、“增产无益”的错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割断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系,限制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三、全县人民抗御 1954 年的洪涝灾害
1954 年,外洪内涝灾害之重,历史罕见。全年降雨长达 203 天,县城新江口降雨量为 1326.8 毫米。仅 7 月份,全县降雨量就达 462.7 毫米, 尤其是 26 日至 28 日,连续三天大降暴雨,降雨量高达 221.5 毫米。山区丘陵地区山洪爆发,湖区一片汪洋。小南海湖水猛涨,31 日,水位达 43.35米,湖堤漫溃,湖水四溢,西大垸及县城洼地全被淹没。8 月 6 日,南海横堤响水垱被小南海湖水挤破,永合垸 3 万亩农田被淹没。蠡田湖湖水漫溢,培兴垸被淹。谢家渡至沙道观、新江口至石咀子,窑沟子、朱家埠以及窑沟子至黑土垱皆可泛行小舟。
正值暴雨季节,江河洪水持续上涨。6 月 30 日至 9 月 5 日松滋河水位超过 42.5 米(设防水位),汛期洪峰达 7 次之多。8 月 6 日德胜垸漫溃, 淹没农田 3322 亩;7 日永丰垸又溃,淹没农田 8186 亩;7 月下旬洈水山洪暴发,加之松滋河水倒灌,江洪顶托山洪,造成洈水下游漫溃 6 垸,即同兴、祈福、山河、重新、柿子和陈小垸,淹没农田 7240 亩。
由于江河水位高,持续时间长,堤防险情大量发生。全县 27013 里堤防发生堤身内崩 96 处,长 9269 米;外滩崩垮 267 处,长 13916 米。另外, 堤身发生散浸 9356 米,浑水漏洞 264 个、清水漏洞 672 个、白蚁窝 431 个、獾洞及树蔸洞 44 个。涵洞漏水 14 座,堤顶纵向裂缝万余米,堤顶漫水 9636 米。
面对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县委紧急行动,迅速组织起一场空前规模的抗洪战役。县、区两级政府共抽调干部 304 人,动员组织防汛大军 4 万余人驻堤防守。在大口、大路口和沙道观设立了 3 个防汛器材供应站。抽调民船 1200 余艘,拖运防汛器材。民工上堤后,在堤身做土撑 752 条, 打树桩 80 处。填实堤脚沟塘 8 处,长 1239 米。沉柳护岸 110 处,长 13755 米,抛防浪柳头 1935 棵。此外,外滩填压 2278 米,翻筑蚁窝 157 个,做透水压渗铺盖 10888 米,堤顶抢加土堤 30418 米。累计上民工 56.8 万人次,共计完成抢险土方 298410 立方米,从而确保了主要民垸安全。
大口堤段险情极重,该堤迎流顶冲,外崩 300 余米,其中堤身滑塌100 余米,危及县内大同垸及公安、江陵两县部分区域。县防汛指挥部在新场设临时指挥部,组织 5500 名民工抢险,宜昌地区调船 500 余只支援,5 日内抢运蛮石 0.46 万立方米,沿险段抛石护岸。8 月 9 日,支援公安、石首抢险的民工返回松滋,不顾疲劳,随即参加南宫至郭家湾 2.67 公里的隔堤加固工程。至 27 日,共完成土方 485 万立方米,从而为大口抢险的全面胜利提供了保证。
在抗洪救灾斗争中,全县的干部群众上下一心,团结奋战,涌现出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有的冒着生命危险下水堵漏洞,有的以人身防浪护堤。在抗灾期间,各级政府共组织力量从洪水中抢救灾民 1.6 万余人,不少党员干部身先士卒,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历史罕见的外涝与内涝,让松滋人民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县 6 区 1 镇,65 乡受灾,受灾农田 5238 万亩,其中严重受灾面积 38.3 万亩, 灾民 56116 户、21.7 万人。倒塌房屋 8066 栋,死亡 70 人,死耕牛 2476 头、牲猪 4167 头。湖区严重渍涝,粮食比上年减产 12%,棉花减产 70%。面对严重的洪涝灾害,县委、县政府在大水期间及时组织抢救灾民,转移生产、生活资料,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不饿死一个人,保障灾民的粮食供应,为灾民增设 6 个供应站、8 个流动供应组、10 余只货运船,实行送货上门。灾后又迅速组织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县委及时下拨急赈款 75.7 万元、建房款 9.88 万元。为了恢复生产,从外省调入荞麦、粟谷、萝卜种子共计 94 万余斤。洪水退后,组织灾民赶种粟谷、荞麦、晚稻、萝卜等作物 9 万亩。在抓大田赶种工作的同时,还组织灾民进行捕鱼、打菱角等副业生产。采取以工代赈的形式堵口、复堤,灾民获得工资收入 184.5 万元,其中组织灾民 54617 人参加荆江分洪修复工程,获得工资 131.7 万元。入冬,县人民政府派人到四川、湖南和内蒙购粮 160 万斤, 降价销售给灾民。与此同时,向灾民发放救济款 47.5 万元,寒衣、棉被15851 件。中南军区后勤部门送来慰问款 3045 元,县内机关捐款 13 万多元,捐寒衣 2629 件。
松滋党组织领导人民抗御了百年未遇的自然灾害,实践了大灾之后不饿死冻死一个人的诺言。这一奇迹,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不可能做到的,人民群众从内心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在这一抗洪救灾实践中,广大干部群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是:确立“一切为了前线”的指导思想,把抗洪救灾斗争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抗洪救灾实行军事化的管理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做到组织严密、纪律严格、行动敏捷、指挥灵便;党员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以身示范,重点加强;群众发扬连续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精神。这些经验,为松滋以后的抗洪救灾工作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借鉴。
四、松滋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松滋的贯彻落实,松滋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展开。在“三大改造”中,农业起步最早,它经历了互助合作、初级农业合作化和高级农业合作化,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的过程。
互助合作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农民集体劳动组织——互助组。它包括临时(季节)性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形式。土改结束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很高。但是,他们的生产规模狭小,缺资金,缺技术,缺生产资料,劳动生产率低,在自然灾害面前束手无策。其生产的农产品只能自给自足,不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商品, 满足不了工业发展对粮食和原料的需求,有的甚至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因此,土地改革后,广大农民特别是贫苦农民有要求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迫切愿望。
1951 年 12 月,中共中央正式公布了《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在决议的指导下,中共松滋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的原则,引导农民开展组织临时(季节)性互助组,实行串工互助、换工互助,后来又发展到常年互助组。从 1952 年夏季开始发展,到“十一”国庆节前夕,全县发展临时性互助组3540 个,组织农民27083 户127417 人;建立常年互助组 11 个,组织农民 63 户 294 人;另有可以发展为常年互助组的 293 个,可组织农民 1821 户 8461 人。
1953 年 2 月,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强调要重视中国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挥出来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中共湖北省委提出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县委、县人民政府不失时机地展开互助合作运动。到 1954 年春,各种形式的互助组已发展到 11073 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 78552 户,占总农户的 56.6%。互助组的兴起与发展,解决了个体农民生产、生活的困难, 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民对走集体道路充满希望,互助合作成为一种群众运动。
通过一年多的发展,互助组由自发逐渐走向自觉,而且不断巩固提高。到 1953 年底,就有合作、青林、大口、东岳等乡首先办起一批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 年 11 月,省委农村工作部召开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会议。会议确定在 1954 年春耕之前,试办 407 个生产合作社,争取达到 502个。会后,县委在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基础上于 1954 年春试办了东方红、红星等 10 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村互助合作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稳步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1951 年 5 月, 新江口、沙道观相继成立消费合作社。1954 年 5 月开始筹建松滋县供销合作社联社,次年 1 月县供销合作社正式成立。从 1952 年 7 月松滋县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合作社在八宝王家渡乡正式成立,到 1954 年,全县已正式建立信用合作社 119 个,另有 32 个乡建立了筹委会,基本达到“乡乡建社”的要求。至此全县农村出现以生产合作社为主,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松滋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了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的方式。1955 年春, 全县共办社 243 个,入社农户 5117 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 4.1%,平均每社 21 户。9 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1 月形成办社高潮。县长马维洲在 1956 年 12 月全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人民委员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1955 年冬天,合作化运动有了飞跃式的发展,进入了由量变到质变的新的历史时期。一个多月时间,全县和全国各地一样,掀起了一个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到年底共建初级社 3067 个,其数量比春季增加 12 倍多,入社农户达 98580 户, 占全县总农户的 76.5%。不过 2 个多月,合作化运动取得大规模进展,全县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
在全县基本实现初级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1955 年冬,县委试办了丰收等 3 个高级农业社,入社农户 500 多户。到 1956 年春,迅速掀起了初级社升高级社的高潮。仅用一个月时间,全县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的达到 445 个,入社农户 62409 户,占全县总农户的 48.5%,每社平均 140 户。
8 月,结合秋播秋种,又在全县进行一次并社升级工作。到年底,全县共有高级社 828 个,入社农户 123550 户,占总农户的 96.8%,平均每社 150 户。平原湖区一般 300 户左右,丘陵地区一般 200 户左右,山区一般 100 户左右。与此同时,将 3022 户渔民组织进 22 个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占总渔业户的 96.5%。至此,全县农业基本被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经济,标志着全县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是一件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使全县众多分散的个体农民走上了集体化道路,把分散的个体经济转变成了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实现了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初级社转入高级社后,土地归集体所有,以社为核算单位,社以下设生产队,社与队签定合同,通过“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投资,超产有奖)实行管理。队对社员按劳动定额记工,按劳(工分)付酬。这种经济体制,适应了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县兴起与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贯彻党的政策上严肃性不够,没有树立贫农的领导优势,甚至歧视贫农,排斥贫农入组入社。有的合作社被坏人夺取了领导权,有的合作社坏人挑拨政府与社员的关系,破坏合作社的决议,盗窃社内公共财产等刑事案件大量发生。对此,在社内组织学习政策,提高认识, 进行整顿,发动社员改选领导,开展对敌斗争,逮捕反革命分子,树立贫农领导优势。1955 年 6 月 9 日,县委召开各区(镇)党委书记会议,布署打击反革命现行犯的行动方案。从 12 日起到 7 月 3 日止,共捕罪犯数十人。10 月 10 日,全县开始第二次社会镇反,同时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所减少,农村社会得到稳定,农业合作社得到巩固。此外,在发展高级社运动中,局部地区采取歪曲政策、威胁群众、强迫升级,过多、过快、过高地追求社会主义因素,使群众误解社会主义就是“归大堆”、“一拉平”,造成部分农民特别是中农的紧张心理,出现了卖牛、砍树等混乱现象。当时中共湖北省委已觉察到合作化运动出现的急躁冒进、大轰大嗡、求大求纯等倾向,决定从 1956 年 2 月开始停止并社升级,转向以整顿巩固、开展大规模生产运动为主,明确指出检验各县合作社办得好坏的标志,是增产与否及增产多少,而不是哪里的高级社办得多,哪里的高级社办得大,哪里就先进。县委对合作社运动中出现的问题也有所认识,并要求全县各级组织加强对其领导,确保合作社增加生产,增加社员收入,并在全县对合作社进行整顿,迅速处理遗留问题。通过对合作社的整顿,广大农民受到一次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生产热情高涨,全县范围内形成大规模的生产运动,赢得了合作社后第一个大丰收年。当年粮食总产达到 437 万担以上,比上年增产 10.3%,比 1949 年增长了 39%;皮棉总产达到 18.6 万担以上,比 1953 年增产 13.8%;油菜籽总产达到 6 万担以上,特别是良种胜利油菜推广后,单位产量显著提高。畜牧业、林业、水产及农副业生产等都喜获丰收。
实践证明,合作化运动虽然发生了一些偏差,但县委以及各级党组织有纠正自己问题的能力,能够把合作化运动引向健康的发展轨道,并初步显现出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的优越性。
五、松滋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建设主体,改造两翼”中的一翼。为此,1954 年 8 月开始在“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指导下,对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交通运输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解放初期,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对工商业进行了调整。1950 年全县商户达到 3236 户,比 1949 年增加 767 户。1951 年,县工商科对各镇旧商会进行整顿,在全县成立工商联合会 17 个,工商联小组 6 个。1952 年, 县工商联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通过县工商联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管理工作,对商户实行利用、限制政策。1951 年 9 月私营经济营业额达到 57 亿元,占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私营经济总数的 81%。而 1952 年 9 月私营经济的营业额下降到 14 亿元,只是三种经济之和的 17.5%。私营经济比重下降,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比重上升。1949 年 10 月,全县第一个国营企业——松滋商店在沙道观成立后,1951 年至 1952 年,相继成立粮食、百货和花纱布公司。9 月,营业额占三种经济比重的 55%。合作经济也有很大发展,1952 年 9 月营业额达到三种经济比重的 27.5%。工业方面,全县解放初有私营工业企业 15 户,从业人员 156 人。其中,资本家 15 人, 工人 141 人。国家通过对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代购代销等形式,将私营工业企业逐步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态。从 1951 年起,松滋先后办起锅厂、酒厂、玻璃厂、油厂和印刷厂等轻工企业,又在新江口试办毛巾、农具、木制、针织等手工合作社和钅贯头(犁铧)厂。到 1952 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集体工业企业已占主导地位。建国后的前 3 年松滋工商业的发展,对贯彻实施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奠定了良好基础。
1955 年 4 月,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采用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和经销代销等形式,先将疋头、百货、杂货等行业纳入社会主义轨道。
7 月,全县组成合作小组 3 个、经销店 5 个。在私营工业方面,有 2 户正式进行了合营。12 月,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 县人委召开工商代表会议,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快进度。会后,组织 509 个宣传队,进驻到全县各集镇,掀起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经过改造,全县组成公私合营企业22 个,组成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 204 个,直接过渡为国营或合作门市部的 231 户。在公私合营企业里,大部分私方代表担任了领导职务,资本家熊子凌就担任松滋县公私合营利民油厂经理,并兼任松滋县工商联合会主任委员。松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进行顺利,但由于搞大轰大嗡的群众运动,工作很粗,政策界线模糊,把一些不该合营或过渡的小商小贩也合营了、过渡了。
1955 年 12 月,在全县掀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交通运输业也掀起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
建国初期,松滋的交通运输业也经历了从互助组、生产小组到合作社的发展过程。1952 年,在农业互助组的示范下,民船运输业也出现了 10 个临时性互助组。到 1953 年底,水运互助组发展到 17 个,船户组成生产小组 42 个。生产小组属船户的基层行政组织,虽然在营运上不统一核算, 但在管理上具有行政指挥权,比互助组前进了一大步。
1956 年 1 月,县委组织 114 名干部并训练 594 名积极分子,分赴基层,推动民船及其他私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民船 389 只,载重4707 吨,水运从业人员 1472 人。到 1956 年 2 月中旬,建立高级运输合作社 2 个,共有船只 80 艘,载重 670.2 吨,占全县船只总吨位的 14.4%; 初级社 9 个,共有船只 3571 吨,占 77.2%;公私合营民船 3 艘,载重 380.8 吨,占 8.4%。因为“合作化”时间短,工作比较粗糙,出现了一些问题。不久,又进行了一次整顿巩固。经过调整,全县成立了 13 个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属高级合作社)。与此同时,在新江口、沙道观镇进行了搬运合作社的试点。仅一个月,全县 15 个集镇相继成立了搬运合作社。
交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几千年的私有制,克服了运输中的无政府状态,避免了船民的两级分化,有效地促进了运输生产的发展, 这是历史性的进步。
松滋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比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时间要早。1954 年 2 月,中共湖北省委召开全省手工业工作会议,针对手工业改造的进展和出现的问题,作出上半年集中进行整顿的决定。3 月下旬,县委召开全县手工业代表大会,传达了全省手工业会议精神,开始在全县进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松滋手工业一般从事铁、竹、木等行业,除在极小的范围内能够自产自销以外,都需要依靠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供应原料、推销产品,而且生产技术落后,很有被日益发展的现代机器生产淘汰的可能。他们多数人生活困难,疾病、伤亡没有保证。因此,手工业从业人员迫切需要组织起来,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克服存在的实际困难。于是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手工业 724 户、1785 人采取了初级形式的改造。到 1955 年冬,建立了初级社 7 个、生产组 30 个,分别占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 19%和 24.2%。
12 月,全国第五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以强调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必须与国家工业化,与国家对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县委召开“反右倾保守”的扩大会议后,全县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样掀起了高潮。在合作化高潮中,改造个体手工业者 2409 人。全县共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75 个,入社的手工业者 2178 人,占 90.4%;组织生产合作小组 27 个,入社的手工业者 213 人,占 8.9%。全县共计入社的手工业者 2391 人,占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9.3%,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初级形式的手工业合作化。全县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贯彻了既快又好的方针,多数社符合改造的质量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思想发动不够,部分社员有“顺潮流”入社的思想。
松滋经历的这场历史性变革,把农业、手工业个体私有制转变成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全县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国营经济、合作经济的比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绝对优势,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六、松滋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
三大改造推动了松滋城乡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促进了松滋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松滋工农业生产主要指标全面完成。1957 年, 全县粮食总产 431 万担,比 1952 年粮食总产 360 万担增产 71 万担,增长20%;棉花总产 16.1 万担,比 1952 年棉花总产 89667 担增产 71333 担, 增长 79.5%;油料总产 72000 担,比 1952 年油料总产 54000 担增产 18000担,增长 33%;牲猪存栏 16.8 万多头,平均每户 1.2 头。1957 年农副业总产值为 6321 万元,比 1952 年农副业总产值 4568 万元增加 175 万元, 增长 38%;农户平均纯收入由 1952 年的 234 元增加到 279 元,增长 19%。工业(包括手工业)总产值 1957 年为 1496 万元,比 1952 年 320 万元增加 1176 万元,增长 367%;皮棉、大米、石灰、硫磺、原煤、白酒、电力、旧式农具的改良等主要产品产量都有大幅增长。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人民收入逐年增加,群众购买力增强,主要商品的零售额迅速增长。商业、供销部门为发展工农业提供了大量的生产资料。全县市场繁荣,物价稳定。
文教卫生事业蓬勃发展。1957 年,全县有中、小学 341 所,比 1952年增加 216 所。其中中学增加松滋县第四中学(沙道观);小学增加 215所。在增加的小学中,由于 1957 年民办教育大发展,民办学校达到 135所。1957 年全县学生在校人数达到 50841 人,比 1952 年的 18302 人增加32539 人。在文化事业上,除 1950 年设立的文化馆外,图书馆、京剧团、文工团(队)、电影队、广播站等一批文化宣传事业机构相继建立,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繁荣农村文化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1955 年,王秀梅、谢代芬等进京上演松滋民间舞蹈“滚灯舞”,受到周恩来总理、朱德总司令的接见。1956 年成立的松滋人民广播站为湖北省第一家县级广播站,《湖北日报》对此曾作专题报道。1957 年松滋电影二队被评为全国电影系统先进集体,队长刘传宝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7 年,松滋有医疗卫生机构 33 个、床位 565 张,床位比 1952 年的 20 张增加 545 张;有医务人员 822 人,比1952 年的 214 人增加 608 人。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财政由供给财政转向建设财政。1953 年至 1957 年,松滋财政以总支出 45%的资金(405.5 万元)用于发展生产建设事业。财政的投入,为松滋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县委、县政府领导松滋人民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成功地进行了三大改造,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在松滋建立起来。松滋经济建设取得较大成就,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在这一伟大变革时期经受了锻炼,积累了经验,提高了觉悟,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由此开始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来源:松滋市档案史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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