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来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

     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生产、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61号)文件精神,经松滋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业人员健康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健康检查机构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质量好、服务佳”的总体要求,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健康检查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明确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为了便于各部门协调,保障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松滋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三医院)负责我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为我市开展免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定点机构。

(二)体检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以下人群:

年满16周岁以上,在本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四类人员。

(三)体检程序: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宣传、组织、确认从业人员身份、发放《松滋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免费申请表》,体检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申请表到市三医院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市三医院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体检者和相关监管部门。

(四)体检内容:市三医院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统一使用《松滋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表》,做好体检者的身份识别,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有关诊疗操作规范开展体检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检查项目和频次,保证体检质量。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一律不得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五)收费标准:体检者凭有效的《松滋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免费申请表》到市三医院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无需缴纳费用。

市三医院对不能提供有效的《松滋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免费申请表》的从业人员,应当告知其可享有的相关免费服务内容,对仍坚持要求体检的,在取得其签字同意后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费用。

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之前,应当明确告知体检者可到市三医院接受免费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如体检者自愿放弃接受免费体检的,应当签字同意后开展体检,非定点医疗机构可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费用,并及时将体检者的体检信息报市三医院体检科。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自2021年2月1日起不再承担免费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松滋市卫生健康局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须知

1、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依法对年满16周岁以上,在本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四类人员(简称从业人员)开展医学诊查、出具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的活动。

2、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大队确认从业人员身份。体检者应填报《松滋市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申请表》,并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预约体检日期。

3、从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松滋市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申请表》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无需交纳费用。

4、体检者如无法提供有效的《松滋市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申请表》仍坚持要求体检的,则需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交纳相关费用。

5、体检完毕三个工作日后登陆市三医公众号“从业人员体检”栏,查看电子健康证照或体检结果反馈。

温馨提示:

1、体检前一天晚餐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体检当天不吃早餐,上午十点钟前到市三医院门诊部一楼体检科检查。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3、咨询电话:6669333-8110

松滋市从业人员免费预防性健康检查流程

扫描医院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预约体检时间

持身份证和《申请表》到松滋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凭医生发放的《检查表》到住院部一楼放射科进行X线胸透,门诊二楼检验科抽血化验。

个工作日后登陆医院公众号点击“诊疗”,选择“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查看电子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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