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检察1+N 共护成长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保护其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次联席会议很有必要,也很有针对性。”

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综合保护,近日,松滋市检察院召开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13家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代红燕领学省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并介绍了该院未检职能、范围和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配套工作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进行了阐述。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正柱向参会人员解读该院结合松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他表示,要真正将从业限制制度落实到位,还需要各部门的配合,通过建立监管制度和联系机制,让从业人员受到监管,避免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发生。

随后,参会单位就如何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落实好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开展讨论,针对推行从业限制制度过程中,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及从业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认定范围、核查程序、职责分工等达成共识,并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提出意见、建议。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姣指出,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完善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的招录与管理机制,开展入职查询,加强对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要认领工作任务,对于有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告;教育部门、团委、妇联、未检部门,要加强宣传;各个单位要推荐联络人,与牵头单位保持联络,按照各自的责任将具体的《方案》落实到位;要加强督办,与未成年人有密切联系的部门都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政策和法治宣传,强化与各单位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将关心未成年人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依托1+N的形式,联手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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