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赣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湘赣革命根据地位于罗霄山脉中段的湘东南、赣西边陲地区,是赣西井冈山革命斗争的继续。1928年底,国民党反动派调动湘、赣两省军队发动第三次“会剿”,井冈山虽能“凭险据守”,但经济给养受到严密封锁,内外交困。面对危局,由毛泽东、朱德、陈毅等同志率领红四军主力出击赣南闽西,袭击敌人后方重镇赣州和吉安,意在“围魏救赵”,以解井冈山军事和经济上的困境。但最终因寡不敌众、力量悬殊,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于1929年1月失守。
井冈山失守后,湘赣边界党组织继续领导湘赣边人民展开“工农武装割据”斗争。1929年5月初,中共湘赣边界特委召开第四次执委扩大会议,确定以永新为中心,恢复和发展湘赣边界红色区域。之后,从赣南返回的红五军和地方武装连克永新、莲花、宁冈、安福、遂川等县,同时配合红一方面军连续击退国民党发动的第一、二次“围剿”,湘赣边界革命形势逐渐好转,红色割据不断扩大。
1931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将赣南和闽西两块苏区合并为中央苏区,将赣西和湘东两块苏区组成湘赣苏区。同年10月8日,中共湘赣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江西省莲花县花塘村召开,湘赣省委正式成立,王首道任书记。以永新为中心的包括湘东南和赣江以西、袁水以南、大庾岭以北的湘赣革命根据地,成为拱卫中央苏区的重要战略侧翼。
江西省永新县牛田村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
各级党组织、苏维埃政权纷纷建立,不断壮大革命力量。鼎盛时期,湘赣省委管辖北路、湘南、南路三个特委以及50个区委、600多个支部,发展党员近3万人。湘赣苏区面积达到2.8万平方公里,包括赣西南、湘东南25个县,人口达100多万。
二、红色割据形成前,湘赣边界社会经济状况
革命根据地形成之前,湘赣边界是以农耕为主的小农经济体。封建土地所有制下,没有土地的广大农民对地主是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65%以上的土地掌握在少数地主富农手中,利息一般是秋前借谷一担、秋后还谷一担五斗,租佃率高达50%至70%,流传在攸县的民谚“寅时吃过卯时粮”“丢掉禾镰没饭吃”,真实反映了地主劣绅的猖狂剥削。历经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黑暗统治,除了高息地租,广大工农群众还要忍受有增无减、变本加厉的苛捐杂税。
湘赣地区工业基础非常薄弱,除湘东钨矿、潞水铁矿、谢家山铁矿外,就是些零零星星的个体手工业分布在县城。当时永新县有少数裁缝店和一个石灰厂,莲花县有几个靠手工开采的铁厂、煤矿,还有就是纸伞、油漆、土布、草席之类的手工作坊。工人每日做工的时长超过十个小时,所得微薄工资经常买不起火柴、煤油等基本生活品,生存都无法为继。
一切经济均被列强资本家和国内买办及地主资本家把持操控,煤油、火柴等基本生活品完全得由外地购入且价格高昂。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国家银行和私人商业银行控制着边界金融,与当地当铺、钱庄、高利贷形成暗无天日的剥削网,工农群众负债者十之八九,谋生无路,饥寒交迫,反抗求生的斗争情绪越来越强烈。
三、湘赣苏区的财政与经济
解救农民于水深火热的苦难深渊,联合无产阶级最广泛而可靠的同盟军——农民阶级,建立和巩固农村根据地,进而通过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之任务,每开辟一片革命根据地,当地党组织先要抓紧开展土地革命和经济建设。“按人口平分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土地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也更深切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确实是站在工农群众一边,真正捍卫工农群众的利益,于是纷纷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中来。据《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记载,在九次攻打吉安的战斗中,几十万农民主动参加,他们的亲人牺牲了,自己收埋,毫无怨言。
湘赣苏区强劲迅猛的革命势头,引起了国民党最高当局的警觉。1931年冬,国民党反动集团集中七个正规师八万多人的兵力“围剿”湘赣革命根据地。交通中断、物资封锁、战事吃紧,面对兵临城下的危机,中共湘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一面积极备战部署反“围剿”,一面大力开展经济建设,开辟财政新来源,想方设法多渠道补充部队给养,将以前“打土豪办财政”不可持续的方式转变到发展根据地工农业、商业的经济思路上来,融通经济、活跃经济,丰富物资,以应军事斗争之需、人民群众生活之需。
一是设立经济管理部门。1932年1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总揽湘赣全省财经工作。各级苏维埃政府设立人民财政委员会,增设财政部、土地部、粮食部、税收征收委员会,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还设有国民经济部、农业部、工业部、交通部、对外贸易局等经济管理部门。
二是开办工厂、合作社、银行、赤白交易所等经济组织。为具体指导和发展农村生产,快速增加粮食和物资供应,在县、区里都设立了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各县、区纷纷组织群众集资入股成立生产、消费、专业合作社,到1932年,湘赣全省的消费合作社有1000多家,生产合作社96家。建立苏维埃银行,统一金融体系,发行代表苏维埃政权的货币,也早早在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不久就着手筹办。为打通与白区的经济贸易,特别是苏区紧缺的食盐、工业品和西药,建立七个赤白交易所和赣西秘密采办处。
工业方面,重点兴办军需工业如兵工厂、被服厂等,成立了7个煤矿、59个石灰厂、37个樟脑厂、7个铁厂,还有不少造纸、石膏等小厂、作坊都兴旺起来。
湖南省攸县漕泊程氏祠堂东冲兵工厂旧址
三是制定颁布财政与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经济监督。实行单一统一累进税,税种征收农业税、营业税、山林税等。在财政支出上,红军指战员和党政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实行极低的包干制,严肃财经纪律,建立由银行监督、税务监督、士兵委员会监督等组成的经济监督体系。
这一系列经济金融举措十分奏效,饱受军阀蹂躏的农村经济一改萧条败景,没多久就生机勃勃,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商人正常营业,群众合作社遍及县乡,苏币普遍流通,日用品价格低廉,基本都能买到。1932年底,每月军政费用收入大约2万元,而在1931年12月至1932年2月,仅仅三个月的时间,除去打土豪所获2万元,财政收入达到了15万元,经济的良好发展也同时充实了苏维埃政府财政收入。
四、创建湘赣省工农银行:实行阶级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
经济主体和经济运动都需要金融以融通,根据地的经济必须是由苏维埃政权的货币注入流动性,只有唯一而排他的苏币才能保障苏维埃政府领导下的公共生产、各类合作社、经济贸易平稳运转,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需。
1931年10月,中共湘赣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问题决议案》中强调“必须马上进行开办工农银行的计划”,很快到11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即在永新县浬田镇召开湘赣省工农银行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中共湘赣省委书记王首道、中共湘赣省委常委兼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执委会副主席张启龙到会讲话,正式开始筹建银行。银行启动基金计划由苏维埃政府拨付4万元,向群众和机构团体以发行股票的方式集资6万元,共计10万元作为银行发行基金。
1932年湘赣省工农银行发行的股票
1932年1月12日,湘赣省委向苏区中央局报告工农银行的筹备情况,还说明了银行发行基金的情况,当时筹备阶段通过号召群众储蓄、购买股票和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革命团体将金银储存到银行的方式筹集了2万元基金,暂发行2万元苏维埃货币,并计划将发行基金扩充到10万元以上。
1932年1月15日,湘赣省工农银行在永新县朱砂楼正式开业,成为湘赣革命根据地主要的金融机构。湘赣省工农银行隶属财政部,实行财政与银行一体的组织机构设置,行长由财政部副部长胡湘兼任,分设总务科、借贷储蓄科、兑换汇兑科、会计科、保管科。
银行筹备时,工农银行筹备委员会拟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暂行简章》,经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简章》分总则、集股、借贷、储蓄、汇兑、出入息金、赢余金等共八章三十六条,规定了银行的首要职责,即“实行阶级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工农贫民,兴办公共生产各种合作社,统一货币制度,防止金融外溢,冲破敌人经济封锁,巩固并发动苏区群众经济,帮助苏维埃政府创办一切建设事业,以促进革命的巩固和发展”。
《简章》明确规定工农银行的五大任务:(一)统一货币制度和金融政策,扩大工农银行的影响,驱逐杂钞劣币。(二)实行低利借贷,废除一切高利贷,帮助工农贫民发展各种生产事业,开办各种合作社。(三)统一金银管理,防止金银流出根据地。(四)收储工农劳苦群众及各革命团体盈余,使银行储蓄稳固、源源生息。(五)汇兑款项。
湘赣省工农银行的创建和实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阶级立场、阶级任务。1933年1月5日,湘赣省工农银行经理委员会《营业报告书》中对湘赣省工农银行的阶级属性再次进行了阐述,《报告书》中这样写道:“依据苏维埃经济政策,是为要统一货币,帮助劳苦群众,而创办工农银行,因此他(它)的营业,目的不是图多赚钱,而是为着发展苏区经济,提高工农生活,发展革命战争,以及打击富农奸商一切操纵垄断为主旨,所以他(它)的一切工作进行,是要为代表工农利益,帮助革命战争而奋斗。”
五、湘赣省工农银行开展的主要业务
面对资金短缺、百废待兴的工商业,开业后的湘赣省工农银行积极供应货币,调剂和引导资金,帮助和扶持各类合作社、工矿企业、农业生产、对外贸易,保障根据地生产的周期循环,有力回笼货币,保持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一定的适配,稳定币值和物价,维护苏维埃货币的信用,巩固根据地苏维埃政权。
(一)全力充实银行基金,发行银本位等值苏币。中共湘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授权湘赣省工农银行货币发行权,活跃根据地经济。面对根据地如火如荼的经济发展势头,湘赣省工农银行坚持货币发行和流通规律,严格比照实收基金和物资准备为发行基准,以银为本位,发行等值纸币。在1932年,经过广泛地向群众动员,湘赣省工农银行基金和股金达到了6万元,以此为基础,发行了总量3万元的壹元和壹角两种银元券。
工农银行开业前,集资招股6万元的任务尚未完成,开业后,继续加大群众宣传动员,号召群众积极踊跃认购集股,充裕代表工农群众自身利益的苏维埃银行实力。湘赣省委书记王首道在湘赣省委机关报《湘赣红旗》发表题为《今年的列宁、李、卢纪念》的文章,将开办银行列为纪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号召广大工农群众以实际行动来响应它的开办;安福县苏维埃政府颁布《告劳苦群众书》,宣传和讲解工农银行的性质和作用;永新县利用群众大会的机会一次动员群众认购2000股;1932年8月26日,湘赣省工农银行召开第一次全省股员大会,决定继续集资扩股,将建立工农银行在群众中的信任作为银行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驱逐杂钞劣币,扩大工农银行货币的使用和流通。为迅速占领金融阵地,扩大工农银行货币的使用和流通,提高苏币信用,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降低比价逐步限制国民党纸币在根据地流通使用,明令禁止各私人银行、钱庄、票号发行私人票币,确立湘赣省工农银行货币的法定地位,要求各合作社、商店和群众间的交易,一律通用工农银行苏币,不准任何人、任何商家拒用或折价,政府税收一律只收工农银行苏币。
1932年1月到3月,湘赣省委把提高工农银行货币信用,作为各县工作竞赛的重要内容之一。4月,在永新县苏维埃政府第二次执委扩大会议上,宣传鼓励群众使用苏币;8月,在湘赣省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明确指出,工农银行为苏区调剂金融的机关,它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其货币即苏维埃国币,苏区内任何人都应使用,对破坏银行票币使用的富农奸商,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三)统一现金管理,严控银元外流。湘赣省工农银行发行货币以银元为本位币,储存银元的多少直接关系苏币的信用与稳定;同时,苏区从白区购入急需的物资只能使用银元支付。为此,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银元的筹集和出口管理,一方面鼓励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大力发展生产,将苏区的特产运往白区,换回银元;另一方面加强银元的出境管控,在永新、安福、茶陵等地的隘口普遍设立银元检查所,防止私运银元,如有持现金去白区的情况,必须经县苏维埃政府考察和允准,且持银币出口证方可通行。
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还通过军事手段,要求各地武装组成精悍游击队,深入白区腹地筹集现金。通过以上种种努力,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很快驱逐了国民党纸币和旧票币,占领了货币流通领地。因苏币信用、购买力远高于旧币,颇受广大工农群众欢迎,苏币不仅在苏区境内用,甚至秘密用到白区,一块苏币银元券换一块银元还要多算几个铜板,使苏维埃政府货币金融制度有了统一的基础和保障。
(四)实行低利借贷,贷款投向体现阶级性和群众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借贷暂行条例的决议》中规定“最高短期每月不超过一分二厘,长期周年不超过一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暂行简章》中规定,借贷金每月收息5厘,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利率低40%,贷款投向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群众性。湘赣省工农银行对贷款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在湘赣苏区内的各种合作社及各种公共产业,在扩大营业时需要即可申请;为满足“凡革命的工人、农民、士兵、小商人、劳动贫民在发展各种生产事业需要”,湘赣省工农银行创新设计贷款担保的方法,“得到当地苏维埃政府及群众团体——贫农团、雇农工会、职工会之一的担保介绍也可申请;或至少须邀集三人以上(人数愈多愈好)为一组,联合订立借据,并须指定一人为组长,工农银行都可以提供贷款支持,借贷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便利工农群众生产生活的资金周转。
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建立的军工厂和群众集资的各类合作社,以及合作社开办的造纸厂、木材厂、石灰厂等生产企业,开办农业贷款、工业贷款、粮食调剂贷款、合作社贷款、对外贸易贷款和少量商人贷款业务,全力保障生产的连续和周转,增加了根据地群众的就业和收入,活跃了各类经济组织和内外贸易,市场上货品不断增加和宽裕,湘赣全省的财政收入才有了活水源头。湘赣省工农银行1933年《营业报告书》显示,工农银行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贷款1万余元,年终结算6000余元盈利。
(五)吸收存款,为经济周期性运转回笼资金。货币回笼关系着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适配、经济的正常运转。按照货币流通规律,当商品经过消费实现其价值后,结束一轮生产周期,货币以媒介的形式已完成一次投放,需以原来的形态回笼到银行。
湘赣省工农银行当时的存款主要是对公存款,政府税收存款、党政机关存款、国营企业和各类合作社储蓄和收入存款,1933年初,湘赣全省土地税、山林税计划征到10万元,营业税每月约1万元。根据地规定,税款由工农银行分行代为征缴。
(作者: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红色金融史编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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