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开启了我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篇章。为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推进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松滋调查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通过党建引领、宣传教育、执法实践,不断加强基层统计法治建设,努力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党建引领,抓实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把《意见》《办法》《规定》列入支委会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相结合,推动再学习再认识。层层压细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主体责任,分管统计法治工作领导负监督责任,各专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闭环。
精心组织干部学法。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每周例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再学习,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维;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测试,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面向重点对象普法。将统计法规宣传培训纳入各专业培训会、年报会,做到逢会必训,并通过现场提问、会后测试使乡镇统计员、辅助调查员切实掌握相关统计法律知识,传导依法治统的责任和压力,从源头上抓实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贴近基层群众,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利用“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集中普法;另一方面通过“国调网点党旗红、调查数据实打实”四级党建共建活动,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面向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单,提供现场咨询,引导社会公众加深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调查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遵法、守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统计生态。
利用各种媒介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解读,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受众覆盖面。在用好报纸、条幅、户外电子屏等传统媒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宣传,制作、转发各类短视频,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传播力,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认识。
将普法宣传融入调查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统计法规权威。特别是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日常宣传,将统计法律宣传与入户调查、基层调研相结合,全覆盖发放《统计关系告知书》和《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耐心讲解统计调查的权利和义务,宣传《统计法》“十三个不得”以及违反统计法要负的法律责任,增加调查对象的配合度,积极引导他们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依法如实上报数据。
——强化执法实践,不断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强化统计执法骨干培养。多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技巧学习培训,支持年轻干部积极考取统计执法资格证,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意识,推荐优秀执法人员进入统计执法检查人才库,主动争取参与市队组织的地区间交叉检查,历练干部,努力打造一支知责担当的执法队伍。
持续开展法治服务。围绕一流的数据质量,认真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业务指导、回访等制度;及时向调查对象发送“告知书”,开展统计法律培训及警示教育,明确法律责任和权利;定期入点入户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和回访,确保样本管理严谨,基层基础工作规范,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源头数据清洁;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发挥好统计执法服务功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确保数据真实可信,进一步彰显国家调查公信力。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松滋调查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刘奇成 )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