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中国国情,植根中国大地,贯穿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具有人民参与全、利益代表全、民主制度全、公共理性全、民主程序全等五大特征,是我国为人类民主政治实践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人民参与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到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一是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事项由人民决定,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二是一切制度为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保障最广大人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是一切工作依靠人民。“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人民的事情由人民协商,人民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前进的方向和建设的重点。四是一切进步归于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正是由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凝聚起广大人民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精神、奋斗精神、团结精神得到了空前迸发。
利益代表全。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在前进道路上,我们党始终全方位、全过程地确保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二个显著特征——代表的利益全。第一,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其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切工作部署和安排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实施;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决策和社会公共决策,有效保障自身权益。第二,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航者。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着国内、国际的多重挑战。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真正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主制度全。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宪法和法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包括民主制度、民主程序、民主选举等全方位的制度保障,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三个显著特征——民主制度全。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都贯穿着人民民主,法治则将政治制度之中的民主精神用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式固定下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在制定修改法律法规、作出决定决议过程中贯彻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把民主协商精神贯穿于决策之中,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既保证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通过基层自治制度,人民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如在全国建立立法联系点,有力地推进了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公共理性全。在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坚持尊重民意才能了解人民的所想所求,才能汇集民智,为正确决策奠定全面的理性基础,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四个显著特征——公共理性全。人民群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受益者。要最全面地吸纳公共理性,就要求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践行群众路线,这意味着,人民群众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都是人民民主实践的主体;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顺应民心,把人民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把人民的意见反映上来;要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运用起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矢志不渝地将人民民主在每个过程中都落实下来。
民主程序全。程序扎实了,民主才能过硬。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做到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包含认知、制度与实践三个层面,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人民民主在全部程序上得以实现,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五个显著特征——民主程序全。一方面,尊重程序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必然要求。在民主实践中,“事”指的是践行民主所面临的党情国情等客观情况,“是”指的是在践行民主过程中所发现的人民意志和公共合意,“求”指的是践行民主的动机与目标。正是坚持实事求是,我国才建立起了一整套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体系,才能统合民主的程序与实质。另一方面,履行程序的过程,也是汇民智、集众思、谋良策的过程,这又带来了民主质量的提升,确保了社会主义民主不走样、不变形。
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1年11月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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