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狱仅七个月,本该一改昔日不劳而获的念头,未曾想见财忘义再次作祟,居然将“贼手”伸向朋友再次行窃。近日,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雷某某提起公诉。
2020年4月19日9时许,雷某某路过朋友家,见大门敞开屋内无人,随即心生贪念,独自到二楼卧室翻找财物,在床垫内发现一叠百元人民币现金,雷某某将其中9400元现金盗走,刚出大门,碰巧遇见回家的房主,雷某某谎称过来商量其他事宜,匆忙离开现场。
房主见雷某某神色慌张,回到家中发现现金被盗,即打电话报警。同日12时许,雷某某接到派出所民警电话后,到当地派出所如实供述了涉嫌犯罪事实,并将窃得赃款全额退缴。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雷某某在2019年8月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9月刑满释放,距再次作案才七个月,便对其进行认真教育和心理疏导,雷某某认罪悔罪。
检察官提醒
农村住宅往往独门独院,外出时,要养成及时锁门的良好习惯,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放置在相对安全的地方。家中无人时,请左邻右舍给予照看,或者在地里干活时不定时的回家看一下,不要使家中无人的时间过长。若发现家中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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