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风景线】司法救助成为群众“保护伞”

(记者 尹力 许春阳)司法救助制度是法治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把司法救助作为司法输送温暖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民解忧纾困,送去司法温暖,为困境中的人带来一缕阳光。

2008年1月23日,家住沙道观镇的杨某正常步行回家时,不幸被一辆飞驰而来的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撞倒,致杨某头脑损伤。紧急送医后,杨某被诊断为双额叶脑挫伤、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经市人民法院判决,摩托车驾驶人杨某富赔偿杨某各项损失65000元,可至今杨某富仅赔偿杨某7000元。此后,杨某先后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均未执行到杨某富任何款项和财产。

2021年5月,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在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走访中了解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民事检察部门移送该条线索。在调查中发现,杨某多年来一直需要家人照顾,儿子儿媳又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家庭十分拮据,控告申诉部门快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彭春芳说:“我们对杨启凤进行了及时的救助,了结了这桩陈年旧案,同时联合社区残联、妇联等多方面力量进行了全方位帮助,近期我们又将这个案件推送到荆州市检,进行两级联合救助,真正解决了他们家庭的燃眉之急,为社会稳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

同时,松滋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当地镇政府、民政部门,在杨某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况下,将杨某纳入年终走访对象,为其儿子肖某提供合适工作岗位,切实提高该家庭年收入,帮助杨某和其家人重拾生活信心。

杨某儿媳妇黄晓平说:“我这个心结打开了,现在国家各方面能对我有一个照顾,我心里蛮坦然了,各方面有些事情可以放下了,总的来说往后去,我的生活应该是越过越好吧。”

近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杰又一次来到南海镇文家铺村,看望李某某老两口。而他们的结缘还要从今年的一起赡养官司说起。

今年6月,原告李某某来到法院,起诉他的“侄女”。据了解,李某某夫妇婚后至今未生育子女。1991年,5岁的侄女因父母外出打工,无人照料,夫妇二人便照顾侄女,并将户口也迁至夫妇名下。现两夫妇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无经济来源,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侄女履行赡养义务。

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了案情经过后,到老人居住地走访,并向李某某夫妇所在的村委调查核实。经核实,李某某夫妇在照顾侄女期间,虽已达到收养关系的实质要件,但未按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手续,收养行为无效,法院驳回了李某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杰说:“但是考虑到二老年岁已高,膝下无儿无女,于是对两位老人进行司法救助。案件边审理,我们边为两位老人办理司法救助的手续,现在司法救助的基金一万元已经送到了两位老人的手中。”

期间,市人民法院不仅将10000元司法救助金亲手送到李某某夫妇的手中,还多次委托村干部帮助其解决五保户问题。

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致力于通过司法救助的良性循环,全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延伸为民服务“触角”,严格遵循公正救助、公开救助、及时救助等原则,用活、用实司法救助资金,全力以赴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以来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7件17人,使用司法救助资金44.1万元。未来,市政法系统将继续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编辑:卢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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