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风景线】市司法局:人性执法显温情 精准帮扶暖人心

(记者 胡虹羽 周明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多措并举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平安松滋建设贡献力量。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以及志愿者的协助下,在一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街河市镇的李某一家便是社区矫正对象之一。

街河市司法所所长覃健说:“当时因为他们家庭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他们自己的小孩,他们因为家庭贫困养不起了,就把他送给别人收养,找别人收取了一点营养费,所以后来就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了缓刑,他们一家三口都是我们所里的社区矫正对象。”

李某家境贫寒,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还有两个年幼的孙子,一家人日子过的非常拮据。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对他们进行人性化管理及教育帮扶,免除了儿媳陈某的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由她在家照看两个孩子,除此之外,还帮助其儿子小李在城区找了一份工作。

李某:“反正经常来就跟我们,两个小孩很可怜,就跟我们给几百块钱,还买东西,买油,买米,什么都有,对我们很大的帮助。”

街河市司法所所长覃健说:“经过我们这三年的对他们一家人的矫正,现在他们一家人也逐渐重拾了生活的信心,生活也越来越好,将来等他们矫正期满之后,按照法律规定,我们会把他们纳入安置帮教,就是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帮扶、关心他们的家庭。”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为“首要标准”,联系实际,努力创新教育管理机制,促进了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截至目前,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33人,解除矫正1514人,在矫219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的融入社会?为此,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去年7月,入狱服刑十二年的熊某刑满释放,回到了老家八宝镇,由于长时间远离社会,熊某已无法适应现在的生活。

熊某:“出来之后感受,反正出来一看,现实社会变了,发展太快了适应不了,就呆在家里哪里都没去,呆在我弟弟那里,房子也没有,一无所有。”

了解到他的情况后,八宝司法所主动上门跟熊某进行沟通,帮其解决就业难题。

八宝司法所所长郑蓉说:“跟他思想进行沟通,看他有什么想法,根据他的实际状况,看他在哪方面能就业,也帮助他联系一些他以前的朋友、圈子,找些成功的老板想把他带着创业。”

在八宝司法所的帮助下,熊某渐渐拾起了生活的信心,主动联系到以前的朋友,找到了新的工作。

熊某:“生活状态现在蛮好,反正郑所长也经常开导我,讲法律知识都跟我讲了很多,我自己也学了很多,反正就一直在,反正搞事也没想别的。”

八宝司法所所长郑蓉说:“反正看到他目前转变这么大,我都觉得很欣慰,觉得毕竟通过我们这种思想上的关怀,让我自己也觉得很有成就感。”

近年来,市司法局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人性化执法与规范化执法齐头并进,在严格管理特殊人群的同时,实施感化教育,让他们真正反省自身,重唤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和向往,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编辑:卢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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