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明强 胡虹羽)从事后调解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和稀泥”调解到依法调解转变,从司法部门“独角戏”到整体联动“集体舞”转变。近年来,市司法局立足于人民调解为人民,着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护航平安促发展,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化解了一批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纠纷。
前不久,家住林园路的孙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年前,因为自家门店需要维修,她便向一五金店的老板胡师傅购买了一批材料,并让其安装水电。然而一年后,在安装水电处,房屋开始漏雨,墙面也脱落了。孙女士立即联系胡师傅,让他负责维修。胡师傅称可以维修,但要求孙女士支付700元维修费。
孙女士说:“我心里虽然是不愿意,但还是跟他给了钱,跟他给了钱他修补了之后,过了不多久,依然是漏得蛮厉害,说明他的修补根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然后我就不想找他了,我就直接找到了消调委,消调委马上就派人对我们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在接到群众申请后,我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立即到现场“面对面”了解整个详细过程,迅速寻找矛盾的症结点。
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李正英说:“申请人也提出了她的诉求,要求免费跟她进行维修,不管人工还是材料,都是免费。经过与经营者进行沟通,经营者当时不是很配合,不同意申请人的诉求,第3次仍要收人工费和材料费,双方当时就没有达成协议。”
在调解员看来,只有让双方当事人都认为公平合理,这才是成功的调解,她一方面让双方当面沟通,抓住矛盾焦点,协调双方意见,另一方面通过“背对背”私下交流,探寻双方共同接受的调解方案。
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李正英说:“如果双方都不退让,至少在调解这一阶段是不能得到解决的。最后我跟经营者也做了不少的工作,从经营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考虑这个角度。转过来又跟申请人进行沟通,以前收的一部分维修费不可能全退,能不能退一部分。”
群众之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通过调解员们“面对面”协调和“背对背”疏通的调解方法,两人最终达成一致,胡老板同意对孙女士房屋的漏水处进行维修,并向孙女士返还300元维修费,双方达成和解。
对这个结果,孙女士十分满意:“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之下,事情也得到了解决,调解员热心负责为群众着想的态度,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真的是蛮感谢他们。”
医疗纠纷,是令老百姓最苦恼的事。面对这个难题,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站在中立客观的第三方角度,解答患者的各种疑惑,促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近期,家住洈水镇的吴先生因意外坠落导致左腿骨折,在医院进行了手术,腿部植入钢板,但在第二年的复查中,医生发现钢板出现断裂,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吴先生再次住院,花费了近两万元。吴先生对医院的诊疗产生质疑,医院则认为是吴先生未按照医嘱卧床休养,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吴先生向市医调委提出调解申请。
接到申请后,医调委的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医患双方取得联系,收集材料,并就双方的矛盾纠纷进行细致地调查。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朱良俊说:“我们患者吴某某当初向我们医调委提出来的是要索赔7万多块钱,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和医院进行沟通以后,我们发现这个实际的(费用)和这个有一段距离。”
医疗纠纷,对于调解员们来说,也是一场硬仗。通过“面对面”沟通,调解员了解到此次纠纷的关键为钢板断裂的原因,可是要对钢板进行断裂鉴定,不仅需要额外的费用,还需要数月之久,患者的情绪也因此变得急躁不安。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朱良俊说:“我们首先就对患者进行了安抚工作,因为患者确实他也受到了伤害,第一个我们是深表同情的,根据他提出的7万多块钱,我们认为有些过高,但是我们同时也要为患者做一些考虑,因为他也有一些实际困难。”
针对这一难题,调解员不仅与医患双方沟通协调,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咨询法律专家,寻找既合法、又暖心的解决方式。最终,双方在不定性、不划责的情况下,达成共识,医院同意赔付吴先生2万多元,双方达成和解。
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面对不同的“难题”,调解员们积极主动与来访群众面对面沟通,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构建“3+11+N”多元化调处网格,规范建设特色调试室,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打造一镇一特色、一村一亮点的调解组织,融合“三网四站”,化被动为主动,疏群众心中“堵”,解群众心中“结”。
走多元共治之路,让身边人解“情结”。近年来,全市凝心聚力,不断创新,建设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医疗纠纷调解、消费纠纷调解、物业纠纷调解等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培养出1273名人民调解员,10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案件785件,调处成功771件,成功率超98%。连续多年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稳据湖北第一方阵,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真正让乐乡大地,“和”风吹开满眼春。(编辑:卢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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