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梅杏 杨亚兵)今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决定,以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调整松滋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关于调整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街道选举工作组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安主持会议并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融入松滋改革发展大局,为推动松滋“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10月22日是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节点和要求,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岗、刘昌明、王红、苏振德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刘红星,副市长谢春雨列席会议。(编辑:王可)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别岿岿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别岿岿同志辞去松滋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忠德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忠德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职务。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涛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涛同志辞去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职务。由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姜东同志为松滋市监察委员会
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依照《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姜东同志为松滋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姚国卿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谭春霖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任命结果请按法定程序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松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9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宗阳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 涛同志为松滋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 命
郑 杰同志为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熊 艺同志为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玉萍同志为松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雷 震同志为松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覃文忠同志的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杨 锋同志的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 去:
陈 林同志的松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熊 艺同志的松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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