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将统一切换到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养老、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范围和时间安排
1、2021年10月18日12:00起,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政务通)将暂停受理各类申报业务,涉及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同库转移等,请各参保单位于10月18日12:00前申报完毕。
2、2021年10月19日08:00起,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除对已经完成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和账户结算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和发放业务外,其它业务全部暂停经办;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暂停所有业务经办。
3、2021年10月20日17:30起,全市税务、银行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业务。采取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方式缴纳上述险种社保费的单位,请在10月15日前完成开票并及时办理转账。
4、2021年10月22日17:30起,现经办系统(金保系统、荆州市人社政务系统)暂停经办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结算和异地住院、门诊即时结算业务。
5、2021年10月26日8:30起,现经办系统(金保系统、荆州市人社政务系统)完成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分拆,视实际情况恢复全市税务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如有提前或延后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由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承接,至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恢复业务经办。
2021年10月18日12:00至2021年10月22日17:30期间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不受影响。
二、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31日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逐步恢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结算服务,逐步恢复异地住院、门诊即时结算。如果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在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荆州市政府网站、荆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机前业务提示及处理措施
1、在市税务局、银行暂停医疗保险费征收前,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已核定的医疗保险费用,避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
2、2021年10月22日17:30前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医疗机构在医保核心业务系统中办理医保出院结算业务。
3、2021年10月22日17:30前未达到出院条件或因特殊原因无法结算的病人,各医疗机构暂在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停止对外服务前转为自费病人,待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于新平台中办理医保结算业务;对住院时间较长、费用较高的参保患者,且有垫资压力的,医疗机构可选择在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停机前,办理一次医保结算,后续治疗以自费形式再次办理住院,待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在新平台中办理医保结算业务(后续治疗免住院起付线)。
4、参保群众有门诊慢性病、特殊药品用药需求的,请在停机前或待新平台上线后就医购药。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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