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松滋市公安局洈水派出所追查可疑线索,社区戒毒一名吸毒人员。
12日,洈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有吸食毒品嫌疑,遂口头传唤其到洈水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对其尿液进行检测,结果为甲基安非他明(冰毒)呈阳性。
李某对其吸食毒品供认不讳,交代9月11日下午15时许,邀约一朋友开车在新江口城东沿“新老线”公路往老城镇方向的树林中,两人在车内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民警另查明,2019年8月7日,李某因吸食毒品被松滋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之规定,警方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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