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樟木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将获哪些“红利”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第三批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一批1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我市洈水镇樟木溪村成功入选。

湖北“7个村+4个乡镇”入选!


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姚庵村

宜昌市远安县花林寺镇龙凤村

荆州市松滋市洈水镇樟木溪村

孝感市孝昌县小悟乡田堂村

黄冈市罗田县骆驼坳镇燕窝垸村

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内冲瑶族村

随州市广水市武胜关镇桃源村

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

十堰市郧西县上津镇

荆门市钟祥市客店镇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南坪乡

2019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已先后推出了两批10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今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展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并首次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的遴选推荐工作。

据了解,两部委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展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是按照202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城乡融合的相关要求。

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旅游发展的区域中心,带动乡村旅游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乡村旅游的辐射作用,带动城乡间人员、资本、信息、资源交流互通,助力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通道,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今年4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的发展,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的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对入选重点村给予资金奖励、金融信贷、宣传推广等各方面的政策扶持。(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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