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松滋简史(第十章)

 

拨乱反正与改革开放的起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松滋县委及其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重点转移、国民经济调整、拨乱反正、农村改革、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许多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松滋由此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党的历史又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与松滋工作重点的转移

1978 年 12 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的政 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提出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方针,结束了前两年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并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束缚, 实现了全党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

1979 年 2 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湖北省委三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会议着重讨论松滋如何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问题。同时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夺取 1979 年农业大丰收的决定》;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措施,夺取 1979年农业大丰收。三级干部会议的召开,迅速扭转了 1978 年 11 月召开的中共松滋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和松滋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的被动局面,开始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会后,县委又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 神。在县委党校培训理论骨干的基础上,对各社(镇)党校组织农村党员和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进行培训,开展深入学习和讨论。全县参加学习培训的人数近 5 万人,同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开展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

9 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1 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回顾了一年来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通过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思想得到解放,工作重点得到转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1979 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发展农业的两个文件,调整了 1500 多个生产队的规模,将实行“穷过渡”的 256 个大队恢复到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 取消了大寨式的标兵工分制,普遍实行了定额管理、专业分工和联产计酬责任制,初步改变了在分配上吃“大锅饭”的状况,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1979 年农业总产值比 1978 年增长 12.1%,粮食突破了 3 亿公斤, 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1980 年农业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粮食、棉花减产。县委重视抓多种经济来弥补损失,全县油菜、柑桔、菜叶等多种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工业战线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推动了生产的发展。1980 年,工业总产值比 1979 年增长 9%。

二、全面拨乱反正的重大成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及其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领导松滋人民开始全面拨乱反正,并取得重大成就。

县委首先开始了在政治思想理论上的拨乱反正。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不少党员干部甚至县委领导干部由于对三中全会精神缺乏全面领会,对发展的形势认识不一致,有人认为,“路线偏了向,政策偏了右,民主过了头”。对此,县委认真贯彻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精神, 在全县干部、群众中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有效地遏制了党内和社会上出现的另一种摆脱党的领导和怀疑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倾向。

1979 年下半年,全县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形成高潮。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主要是解决长期禁锢人们思想的焦点问题。如“不提阶级斗争为纲,还抓不抓阶级斗争?”“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还要不要加强党的领导?”“什么是正当的家庭副业?”“是发展集体经济,还是靠个人单干?”“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会不会导致‘两级分化’?”等问题。 通过讨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明辨是非,冲破禁区,提高觉悟,增强了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始于 1978 年 5 月 11 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这篇文章重申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由于这篇文章从理论上根本否定了“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错误方针,引起了社会广泛的注意,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形成一场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真理标准问题在松滋展开大讨论,是在中共湖北省委理论工作会议以后,根据省委宣传部和荆州地委宣传部对真理标准讨论贯彻的安排意见进行的。

1978 年 10 月,县委召开公社书记、科(局)长会议,学习《实践 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传达李先念同志《在国务院座谈会上的讲话》和陈丕显同志《在省委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全县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会后,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都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题学习讨论。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县委立即组织传达、贯彻。为了使贯彻进一步深入,县委党校从 1979 年1 月 6 日开始,连续举办 6 期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培训班,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公社(镇)领导干部和县、社直党员干部等理论骨干达 2000 多 人。9 月上旬,县委又召开有千人参加的扩大会议,开展“真理标准问题” 的讨论。会议气氛热烈,与会者畅所欲言,把松滋的大讨论推向了高潮。

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解除了长期“左”的路线对人们思想的严重束缚, 使全县党员干部认识到不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就不可能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不可能彻底平反历史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进行拨乱反正。这场讨论是松滋当代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它对于促进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推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到巨大作用,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1980 年 2 月,在全县劳模表彰大会上,县委第一次提出“越富越好, 富得越快越好”的口号,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得到解放。 1981 年 6 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县委通过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广泛地学习《决议》,完成了松滋从上至下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

在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同时,县委遵照中央“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把一切冤案处理好、解决好”的指示,加快了平反冤案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步伐。1982 年 11 月以前,共复查各类案件 4571 件,其中纠正和改变原结论的 2650 件,占复查案件的 57.9%。对 375 名因冤假错案株连的家属子女给予抚恤和生活安置;对在反右斗争中被错划的435 名“右派分子”全部复查平反;对 1946 年中原突围时复员、隐蔽和掉队的人员也按政策作了妥善处理。 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县委注意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对 642 名原工商业者恢复劳动者身份,对其中一些工商业者被扣发的工资、未领的定息给予补发,已死亡的给予抚恤金;对 8844 名“四类分子”摘掉其“地、富、反、坏”的帽子,并为其子女 31000 多人改变了家庭出身;对 142 名原国民党投诚起义人员的身份予以落实,对其中曾受到错误处理的 27 人全部落实政策。

在经济上,县委及其各级党组织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实行了对全县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 在农村,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整经济政策、逐步推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吃大锅饭的现象,使全县工农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1982 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分别比 1978 年增长 39%、14.9%;财政收入比 1978 年增长 12.6%。

在组织上,开始着手实行干部制度的改革和解决领导干部青黄不接的问题。1979 年 12 月,县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贯彻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精神,从干部队伍中选拔了 74 人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此后,又陆续选拔了两批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与“四化”建设不相适应的状况有了改变。

1980 年 2 月,党中央公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县自上而下地组织党员学习,把学习《准则》和建立健全党的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严肃党的纪律结合起来,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加强。

1981 年 1 月 17 日至 24 日,松滋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松滋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时在新江口召开。在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鼎新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查远澄当选为县长;在政协松滋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张必发当选为县政协主席。 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松滋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会议还决定将松滋县革命委员会改为松滋县人民政府。政协松滋县六届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之际,重建了县政协领导机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县政协团结各民族、各界有识之士,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做了大量工作。此外,松滋县工、农、青、妇群众组织也很快得到恢复。各群团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成员,分别召开代表大会,不断加强组织机构的建设。1982 年,县委集中力量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在 330 个生产大队、7 个工业企业和 3 个财贸单位贯彻实施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农业、工业、财 贸三个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过《条例》的试行,改变了党支部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二是抓落后党支部的整顿。2 月,县委选派 103 名干部深入到 63 个落后党支部(其中农村大队党支部32 个)进行整顿。通过整顿,基层党支部的面貌发生了变化。三是加强 对党员的教育。针对党员中仍然存在的对党的现行政策不理解甚至怀疑、 抵触,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摆得不正和缺乏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等问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县委在抓组织建设的同时,为了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得到好转,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党员,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力度。一是加大了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的力度。从 1979 年到 1982 年, 县纪委对查出的违法违纪党员,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二是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执行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有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卷入经济犯罪活动之中。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全县迅速展开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三是打击刑事犯罪。随着十年内乱的结束和国内形势显著好转,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渴望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然而,一些流氓歹徒结成团伙, 拦路抢劫、杀人越货、偷盗诈骗、强奸拐卖,导致民心不安。1981 年 8 月,县委召开全县治安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顿社会治安的指示,要求尽快改变社会治安不良状况,把犯罪活动的气焰压下去。会后, 抽调万余人组织的工作组,对社会治安进行整顿,但各类刑事案件仍持续上升。特别是 1982 年 2 月,程家冲大队党支部书记周某,收买凶手杀死己妻,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各类犯罪分子倒行逆施,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人民政府严厉打击。8 月 15 日,县委召开紧急政法工作会议,就全县开展 “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作出部署。19 日凌晨,全县统一行动, 逮捕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刑斗争揭开序幕。

三、率先进行的松滋农村改革及松滋城镇改革的起步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为草案提出来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在 1979 年 9 月的四中全会上正式通过。《决议》强调,各级行政机关的意见,“除有法律规定者外,不得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强制社、队执行,应允许他们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因时因地制宜,保障他们在这方面的自主权,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决议》的作出,为农村的体制改革敞开了大门,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起来。

松滋率先进行的农村改革,就是从联产计酬到包产包户逐步完善起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 年到 1980 年 9 月,恢复和发展原小段包工、 定额计酬责任制,并试行联产到组和小宗作物联产到劳动者个人的生产责任制。对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这种责任制形式,当时党内不少干部存在着相当大的顾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离开社会主义轨道。对此,邓小平在 1980 年 4 月和 5 月,两次就农村政策问题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提出农村政策要继续放宽,将土地承包给个人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同年 9 月,党中央发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首次突破多年来把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和资本主义的观念,肯定在生产队领导下, 实行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在中央的肯定下,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责任制在松滋得到逐步推广。 1980 年 10 月,县委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 几个问题》,开始推行单项作物联产承包到劳动者个人责任制,少数社队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个别贫困小队搞“双包”(包产、包干)到户。 到 1981 年 7 月,全县农村已实行各种形式联产责任制的有 3745 个生产队, 占生产队总数的 75.4%。

但是,县委在大力推行以联产到劳动力为主的生产责任制时,只允许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实行“双包”到户。因此,这一阶段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发展缓慢。1982 年,中央 1 号文件指出:“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 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中央 1 号文件在松滋贯彻后,9 月,全县已有 99.8%的生产队实行不同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其中实行统一经营、联产承包到劳动者个人的生产队占 59.2%,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占 33%。包干到户责任制又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特点是:全年土地收入“交齐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生 产经营的责、权、利三者统一于承包户。农民群众欢迎这种责任制,他们高兴地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既省事、又简单,干部群众都喜欢。”因此到年底,全县所有生产队都实行了包干到户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松滋农村率先进行改革,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1982 年全县第一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 2500 万公斤, 摘掉了“缺粮县”的帽子;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增加,“万元户”大量涌现,整个松滋农村一派繁荣景象。

但是,松滋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主要是对保护、改革和发展社队企业(即后来的乡镇企业)的问题认识不够明确,有的地方把社队企业和集体财产都简单地分了,给后来建立与发展乡、村两级统一经营这个层次的集体经济带来困难。

在农村改革取得突破的同时,城镇改革也开始起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有企业改革从扩大自主权入手迈出了最初的步伐。1979 年以前,松滋工矿企业的管理模式是政企不分,企业生产任务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企业只管完成生产任务,不重经济效益;产品由国家包销,资金由国家下拨,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1979 年 7 月,国务院连续颁布了 5 个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各省先后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湖北也先后进行了两批试点。尔后,松滋的城镇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1982 年 11 月,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来松滋,视察了湖北省松滋灯泡厂,表明省委对松滋企业改革工作寄予厚望。

在城镇经济体制改革中,县委、县政府先后取消管理国有企业的老办法,实行政企分开、权力下放和厂(矿)长负责制;打破“大锅饭”制度, 改由企业自负盈亏;变单纯生产的封闭型企业为产销统一的开放型企业; 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贯彻“多劳多得,按劳付酬”的分配原则。经过初步改革,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在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商业、供销体制也进行初步改革。1981 年,商业部门进一步纠正过去对个体商户管得过紧、限制太严的做法,实行统筹安排,在供货方面,与系统内的零售单位一样看待。年底全县有个体商户 547 户,从业人员 550 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管理体制上也进行了初步改革。1982 年县供销社所属专业公司和基层社的大部分零售单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四、松滋两步走战略目标的制定

经过 4 年左右的努力,到 1982 年,松滋工作重点实现了转移,拨乱反正任务已经完成,国民经济调整取得好的效果,农村改革和城镇改革开始向纵深发展。在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途中,全县人民需要进一步明确较为长远的战略目标。1982 年 9 月,党的十二大提出从 1981 年到 20世纪末的 20 年,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的战略目标。

11 月 7 日至 11 日,中共松滋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 389人,代表着全县 22980 名党员,县直部、办、委、局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干部 76 人列席了会议。大会讨论通过了查远澄代表第四届县委所作的《认 真贯彻十二大精神,大力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为松滋尽快富起来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松滋的战略目标,这就是:从 1981 年到 2000 年,在大大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保国民收入和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报告还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搞好全面整党,加强党的建设。会议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全县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党风的根本好转,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松滋尽快富起来而奋斗。会议着重讨论了《松滋县 1981 年~2000 年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规划》,决定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1983 年 3 月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讨论、审议并予以批准)。大会制定两步走的战略目标,提出在 20世纪末全县工农业年产值达到 12 亿,实现翻两番的奋斗目标。会议要求在“六五”计划时期,坚持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走农、工、商综合经营道路,实现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加快发展工业的步伐,切实整顿工业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疏通流通渠道,支持工农业生产,打开财贸工作的新局面;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对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即: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做合格党员;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整顿党的作风,一定要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加强组织建设,搞好基层组织整顿,提高党的战斗力;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大会经过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中共松滋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27 人,候补委员 3 人;选出中共松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6 人;选举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代表 3 人。12 日,县委五届一次会议选举查远澄、周其政、赵仲涛、阮成仁、刘风起、徐庆尧、顾同钧、 龚邦至等 8 人为县委常委,查远澄当选为县委书记,周其政、赵仲涛、阮成仁当选为县委副书记。届中先后增补周书明为县委副书记,刘学文、张 兴强、吴安桂、彭宏达、张光喜、朱才昕为县委常委。

会后,新的县委围绕两步走的战略目标和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要求,加强了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交替和干部队伍的“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选拔 45 名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干部进入县、社领导班子,调整 19 名老干部的职务,为 150 名老干部办理离退休手续,确定 135 名后备干部名单,对 45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 2000 多名干部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培训工作。进行了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县委工作部门由 13 个减少到 11个,政府工作部门由 53 个减少到 43 个。深入开展了城乡经济体制改革, 在农村实行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步改革基础上,积极推行经济管理体制的第二步改革,在城市完成对工商企业全面整顿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了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人民在县委及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进行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实现工作重点转移,使松滋在政治、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呈现出多年未有的欣欣向荣局面。(来源:松滋市档案史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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