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开栏语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中、省、市相关精神,集中展现我市政法系统提能强基抓整训、刀刃向内抓整顿、标本兼治抓整改的举措及成果,从今天起,市融媒体中心推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专栏,全面展现这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按照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市委政法委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示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重点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1)少数领导干部不了解、不重视、不带头记录填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力,造成责任传导层层递减;(2)教育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人员不清楚、不掌握“三个规定”内容,不愿、不会、不敢或不如实填报,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普遍共识尚未形成;(3)相互请托,接受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过问和干预案件;(4)与涉案对象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个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二)重点整治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1)干部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本人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2)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3)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服务管理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的;(4)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处理等,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的;(5)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整治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1)旗帜鲜明抓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教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教育的政治意识不强,对执法司法人员政治轮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2)以问题为导向、较真碰硬、开展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应该督办协调的案件不予督办协调的;(3)对政法单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事件失职失察、对存在的政治立场不鲜明等问题未予严肃纠正的;(4)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包庇纵容或者压案不查,不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处理的;(5)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以纠正的。

(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部署、落实不力的;(2)压实市委政法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长期停滞不前、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形象长期没有改观的;(3)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该落实不落实等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督促纠正的;(4)向乡镇、政法单位安排布置任务不切实际,对政法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办理不及时,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5)对乡镇、政法单位督查、检查、考核过多,随意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材料等违反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的。

二、监督方式

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您可通过拨打电话0716-6218652或者来信方式向我们反映问题,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环湖路3号。松滋市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651040072@qq.com,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受理信电截止6月30日

市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主要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

(二)法院干警及其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五)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

(七)其他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716-6995610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举报信箱: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132号松滋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受理信电截止6月30日

市检察院关于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示

(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二)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三)检察人员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五)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不力的问题;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七)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716—6244111(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jwjd3@sina.com

举报信箱: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西段65号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信电截止6月30日

市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示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

3.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4.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5.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6.其他问题

①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②滥用强制措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乱收滥罚、吃拿卡要及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执法突出问题;

③关于“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涉“车酒赌毒密网”等队伍管理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坚定,为民宗旨意识淡化等思想不牢问题;

④辅警队伍管理不严,少数辅警违纪违法问题。

以上内容6月30日前整治完毕。

二、整治目标

全面开展全系统全链条整治,彻底深挖公安队伍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整治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三、监督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顽瘴痼疾整治专线电话:0716—6263228(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受理信电截止6月30日

市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示

一、重点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1)少数领导干部不了解、不重视、不带头记录填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力,造成责任传导层层递减;(2)教育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人员不清楚、不掌握“三个规定”内容,不愿、不会、不敢或不如实填报,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普遍共识尚未形成;(3)相互请托,接受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过问和干预案件;(4)与涉案对象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个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二、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1)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2)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3)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三、重点整治社区矫正执法不严,违规违法不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收监等问题:(1)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条件、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2)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病情复查制度。(3)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未按规定及时审批、公示,存在编造虚假材料等问题。(4)未按规定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处遇级别变动公示不符合规定程序。社矫审前调查评估超期评估,结论不真实有效。入矫办理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思想汇报不规范,请销假记录不详实;定期体检、适居办理、解除社区矫正不规范,在矫人员脱管、漏管。(5)符合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情形的,未及时提请。裁决生效后,未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收监。(6)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未及时查处等。

四、重点整治司法人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等突出问题:(1)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搞利益输送。(2)司法人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正当接触交往,特别是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等,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执业。

五、重点整治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1)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2)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3)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

六、重点整治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接受请托等突出问题:(1)鉴定人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及管理规范从事鉴定活动。(2)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鉴定人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金钱、虚假”鉴定,以及“多头、重复”鉴定问题。

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您可拨打电话:0716-6222307或来信,地址:湖北省松滋市贺炳炎大道256号松滋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78372818@qq.com,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受理信电截止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