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25日起,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将被抓拍

关于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的公告

广大市民: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的安全,提高驾驶人文明行车意识,优化城区通行环境,我市将在中心城区金松大道与环湖路交汇处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的行为,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此抓拍系统自2021年4月25日启用。

特此公告。

松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