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卫生健康监督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了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卫生健康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现将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及建议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1.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电话:0716-6664105

手机:18071279009(覃冰寒)

邮箱:26378967@qq.com

2.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股:

电话:0716-6232893

手机:13797303156(周霞)

邮箱:2417342187@qq.com

二、受理内容

1.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在生活美容、养生场所非法开展微整形、隆胸、隆鼻、注射瘦脸针或玻尿酸等创伤性和侵入性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非法开展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的行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

2.在各类宾馆、美容美发、洗浴、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无《卫生许可证》开展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直接为顾客服务等涉及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3.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生活饮用水供应、涉水产品生产经营等方面涉及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4.用人单位涉及职业病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

5.涉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支持!打击卫生健康领域的违法行为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更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请您主动抵制、拒绝、举报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担起维护健康,保护生命的责任。

松滋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