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63件农村“微腐败”案件

(通讯员 张绍成)“王某某在担任我市夹马槽生态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兼出纳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该合作社资金归个人使用,影响乡村振兴,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4月1日,我市陈店镇纪委利用查处的“微腐败”案例开展以案说纪说法。

这是我市纪委监委推进查处“微腐败”,护航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个剪影。

(图为我市纪委监委审理室正在对乡镇纪委报送的“微腐败”案件进行审核。)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村民群众的切肤之痛,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拦路虎”。今年来,我市纪委监委将监督的“放大镜”对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以有效的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我市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果断亮剑,从严查纠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精准揪出对党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领域巧取豪夺的“硕鼠”,坚决清除妨碍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严肃查处“鸡脚杆上刮油”“小官大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

同时,市纪委监委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教育招生、养老服务、征地拆迁、公租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市镇联动,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农村“三资”虚假合同等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重拳打击,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市纪委监委采取现场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加强压力传导,督促17个乡镇纪委将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的“微腐败”作为重点。及时对全市8个审查调查协作区进行调整,针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协作区进行查办,形成惩腐合力。认真开展乡案县审,着力提高乡镇纪委查办“微腐败”案件的内在质量。

据统计,截至4月初,我市查处各类“微腐败”案件63件,其中乡镇纪委查办41件。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查处的‘微腐败’案件,督促认真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工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市纪委监委一名分管负责人说。(编辑: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