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一大早,消费者贾先生将一面写有“群众利益重于山,消费维权显真情”的锦旗送到了松滋市王家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所及时受理处理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表示由衷感谢。
贾先生今年65岁,他于2017年10月8日在松滋市庆华电器店购买了49吋创维电视机一台,今年8月1日,在电视机未受到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黑屏无法收看节目,购买时松滋市庆华电器店承诺电视机屏保修三年,显然电视机屏还在保修期内,应该免费更换电视机屏,但厂家及售后以电视机出厂已近四年,且没有开具正规购货发票为由,拒绝免费更换电视机屏。贾先生无奈,遂于8月10日冒着酷暑来到王家桥市场监管所投诉。
该所接到贾先生的投诉后,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在查看了购买电视机的购货单后,立即联系销售商松滋市庆华电器店核实了解情况。经核实,贾先生的电视机屏损坏属实,更换电视机屏需要1850元。销售商证实厂家及售后服务以电视机出厂已近四年,且没有开具正规购货发票为由,拒绝免费为贾先生更换电视机屏。该所工作人员现场拨打创维公司客服电话,将消费者投诉内容与诉求告知了创维公司,并在次日与创维区域代理及售后服务进行了多次沟通、调解,宣传国家“三包”规定,创维及售后同意为贾先生免费更换电视机屏。8月11日,创维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免费给贾老先生更换了电视机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