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就开展松滋市2024年第11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松滋市2024年第11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作业区域:陈店镇、斯家场镇、洈水镇、卸甲坪乡、刘家场镇、沙道观镇、杨林市镇人影作业点。作业工具:BL-1A型人工增雨火箭。
二、作业点实施作业前,对作业点周围人员进行清场,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
三、人工影响天气所使用的火箭弹属军工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派出所报告。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五、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716-6666919。地址:松滋市体育路45号。
特此公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