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同频共振,赋能“侦协办”工作走深走实

(通讯员 沈景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日,松滋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立案监督、专项监督的工作办法》。

据了解,松滋市检警双方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制约、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平台作用,促进规范化办案,共同提升刑事办案质效。2023年,该院通过“侦协办”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3件次,监督立案47件,监督撤案6件。

此次制定《办法》主要强调以立案监督为抓手,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涉黄、赌、毒犯罪案件和涉企业案件进行重点监督,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法》对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结合机制、涉毒品案件信息共享备案机制、涉企案件“查扣冻”和强制措施监督机制、提前介入监督机制、定期审查预防机制、立案监督案件后续跟踪机制、“挂案”清理机制、信访案件释法说理机制8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双方一致认为,《办法》的制定是检警两家在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上进一步融合的表现,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有利于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强化检警沟通协调,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托侦查协作办公室,充分保障《办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编辑: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