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松滋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松滋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7日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忠德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松滋“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早日实现全面建成“一区两市三城”目标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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