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提出了我省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这就是: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与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相适应的综合实力和战略功能;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现代流通体系支撑有力,市场枢纽功能更为强劲;都市圈经济、县域经济、块状经济实力大幅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基本建成;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文明湖北、平安湖北、清廉湖北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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