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服役的你
是否为没着军装的人生而后悔?
光荣退伍的你
是否为曾经的军旅生活而怀念?
来吧!
加入光荣的松滋民兵队伍!
重拾年少为国的热血初心!
1.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2.参加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3)年龄条件: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和专业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4)优先范围:退伍军人优先,共产党员优先,具备消防、医疗、通信、防化、交通运输、建筑、无人机、工程机械、船舶维修、情报信息等专业技能者优先,企业、非党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人员优先。
(5)其他条件:户籍在松滋市,有稳定工作;或常驻松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待遇
(1)免费参加体检。兵役机关按照规定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检查。
(2)发放训练补助。根据参训天数,按照不少于松滋市在岗职工年均日收入的标准,给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3)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市委、市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4.报名方式
全市符合条件公民可到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报名或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报名。望广大符合条件公民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松滋民兵!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30日
市、乡(镇)报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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