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荆州市委统一部署,荆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机动式巡察。

巡察期间,荆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职能责任、关键少数和民之关切,更加强化震慑作用、更加突出标本兼治,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着力发现中介成本、用能成本、融资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和税费成本偏高问题;检查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责任情况,突出对政府采购、纳税、获得电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营商环境指标提升情况的监督,着力发现相关地方和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提升攻坚不力等问题;检查落实营商环境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查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实施改革方案不彻底,先行区创建事项不落地,开展专项整治不得力,对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冷硬横推等作风和腐败问题;检查营商环境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着力发现敷衍整改、纸面整改甚至抗拒整改问题。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16-8253709;

手      机:17720384502(用于接收举报短信);

来信请寄:湖北省荆州市A017号信箱,邮政编码434000;

来访受理:荆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一楼(沙市区明珠大道40号与塔桥路交界处);

电子邮箱:jzswdexcz2@163.com;

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接访截止时间12月22日下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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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委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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