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助推南苑小区开展“居民自治”

(通讯员 刘函微 罗小明)3月31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联合长安社区组织召开南苑小区业主大会,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将“三无小区”打造成“幸福小区”。

会上,宣读了《南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随后进行投票,唱票、计票,并现场宣布选举结果,董明文等5名同志当选为南苑小区第一届自治委员会委员,从此南苑小区有了“主心骨”,开启了居民自治、小区自管的崭新篇章。

为保证业主大会顺利召开,前期,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和长安社区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通知、张贴公告、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广泛向业主进行宣传,让小区业主了解此次自治委员会选举工作内容。率先发动在职党员、老党员参与前期筹备工作,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

“这次我们选出的自治委员会成员都是小区的‘熟脸’,他们抽出自己的时间为大家协调处理琐事,我们一定支持他们的工作。”南苑小区业主张启琼满意地说道。

下一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将联合长安社区进一步加强引导,破解“三无小区”管理难题,激发居民参与自治的内生动力,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助力构建共同缔造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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