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
典型违法案例
(第一批)
2022年,荆州市各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相关医疗美容机构以及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加大线上线下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查处的部分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2022年7月5日,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荆州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涉案货值金额1410元。当事人使用未经注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2022年8月24日,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沙市区某女子美容院使用未备案进口化妆品及过期化妆品案
2022年7月6日,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有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 25 盒、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30 盒。经查,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 6060 元。当事人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未备案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2022年8月24日,荆州市沙市区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第六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石首市某化妆品店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案
2022年8月8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投诉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无法证明功效证明的日本川奈之汀“脐带血逆龄水乳套组”系列产品文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2年11月17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 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荆州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3日
新闻多看点
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自去年11月,全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治理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商务、卫健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发了工作督导检查验收方案,将督导检查验收与专项治理工作同步推进。
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市场主体登记和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登记台账,有关投诉举报信息,对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名册开展梳理比对,不断完善医美机构“三清单、一台账”,清理出医疗美容机构“有照有证” 39家,“有照无证” 84家,“无照无证”74家。
加强普法宣传。2022年12月上旬以网上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全市35家重点广告制作发布企业,开展医疗广告审查、医美营销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内容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对开展医疗美容广告营销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提醒,引导广告业加强行业自律。部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单位公众号,开展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提醒告诫,向社会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做好线索处置。对近年来全市医美行业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形成重点线索台账,分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对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地检查。对整治期间收到上级转办和群众举报线索8条,及时转办辖区进行依法处置。
加强案件办理。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9起,办结6起,罚没25.15万元。并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用。
(来源:荆彩新闻)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