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43名护理人员


松滋市市直医疗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市直医疗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全市市直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非编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限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学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不良征信记录人员;

4.与松滋市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已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所招聘非编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安排。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松滋市市直医疗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非编制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市人民政府网及松滋新闻、健康松滋微信公众号,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bsz.gov.cn/。

(二)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7:00。请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毕业证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执护考试成绩截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到松滋市卫生健康局4楼会议室现场投档。松滋市卫生健康局具体地址是: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高成大道西段119号(松滋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当同一岗位应聘人数超出招聘人数时,服从调剂的落选应聘者将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调剂到其它同类型岗位,否则直接落选。

(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松滋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和健康松滋微信进行公示。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审查通过人员请带好个人身份证件,于2022年10月20日8:30至10月21日17:30到松滋市卫生健康局403室人事科教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公告将于开考前3天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和健康松滋微信号上发布,考试时间及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分上、下午分别进行,先面试再笔试,面试环节合格后才能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笔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60% +笔试总成绩×40%。同一岗位报考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服从岗位调剂人员调剂到空缺岗位时,分数高者优先选择。

(一)面试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阶段,取消相应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手机线上考试,考试内容为护理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阶段,取消相应资格。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准点进入考场,迟到不得进入。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3. 笔试阅卷采用系统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考生可手机线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体检、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松滋市卫生健康局审批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笔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松滋市卫生健康局,经审定后,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及松滋新闻、健康松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常情况,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人员按期报到。拟聘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考核试用

1.报到人员考核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自主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聘人员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或拟聘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核或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松滋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取消其资格。

(二)聘用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将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报松滋市卫生健康局备案,并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进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用人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用人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二)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用人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此次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由松滋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有关政策口径由松滋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负责解释。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岗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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