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住房公积金业务“十一”起暂停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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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统升级期间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我中心将于10月1日至10月10日(周一)对业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现就升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一、升级期间,全市各营业场所暂停受理各项公积金临柜业务。全国“跨省通办”、异地转移接续和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暂停接收、发起个人账户转移业务,暂停代收代办和异地联办等业务。暂停鄂汇办、湖北省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中各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手机APP(手机公积金)和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终端的预约申请、资料预录入等功能暂停使用。手机公积金APP、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大厅等网上服务渠道全部暂时关闭,不再受理业务


       二、10月1日至7日,业务系统暂停公积金贷款按月还款批量扣划功能。在此期间,不计罚息、不算逾期。“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同步暂停,同样不计罚息、不算逾期,商业贷款部分由银行依然正常扣收。


      三、10月8日零点起,业务系统将恢复自动扣划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还款资金,请您确保个人公积金账户或银行还款储蓄卡内资金充足,以免造成逾期。


       四、10月10日(周一)上午10点起,手机公积金APP、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大厅等服务渠道的查询功能恢复正常使用。手机APP(手机公积金)中“正常离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前偿还(或结清)公积金贷款”和“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提前偿还(或结清)公积金贷款”等3项网上“零审批”业务恢复正常使用。


       五、10月11日(周二),全市公积金各营业场所、各网上服务渠道全面恢复正常营业

请您根据通知内容,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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