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松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号)

鉴于当前国内局部聚集性疫情多发的严峻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进入临战状态。为筑牢疫情防线,确保市民群众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安全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市民在松滋过节,非紧急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市;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松滋籍人员提倡在当地过节。确有必要外出或返回的,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就地过节,确需离松的,须提前报所在单位批准,严禁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春节假期用微信、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

二、减少聚集性活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现场会议,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鼓励组织线上会议。所有经营性场所接待人员量一律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必须到位。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场所对外开放、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提前放寒假;各幼儿园,小学一、二、三、四、六年级,特殊教育学校1月19日放假;小学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1月20日放假;初中九年级1月22日放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按原计划放假不变。各乡镇(街道)加强属地婚丧嫁娶活动监管,喜事延期举办,丧事简办速办。家庭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松人员实行“14+14”健康管理,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满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餐费自理。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松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社区健康监测和核酸抗体检测等管控措施。不主动报告的,自行承担检测、隔离相关费用。对因瞒报、迟报来(返)松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做好冷链食品和快递物品防疫。广大市民在选购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时,切勿购买无“鄂冷链”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加工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毒,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快递包裹时,应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毒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销售未取得“一单三证”(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地从事冷链行业的来(返)松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隔位坐、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探亲访友,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在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乘坐交通工具、电梯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按要求配合扫健康码、测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敬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信息,学习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传谣,共同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松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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