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即日起购家电汽车可享补贴

松滋市2023年家电汽车促消费活动公告

根据松滋市商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松滋市“家电·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松滋本地家电和汽车消费,我市决定以2023“荆楚购”为主题开展春季家电和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计划至2023年5月19日截止。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时中止。

二、补贴范围

(一)绿色家电。包括电视机、冰箱(冰柜)、空调(柜机、挂机) 、洗衣机四类家电。对消费者购买三级节能以上的绿色智能家电节能产品等消费予以适当补贴。

(二)汽车。国产四轮小汽车(不含皮卡车、二手车)产品予以补贴。

三、补贴对象

纳入补贴的绿色家电及汽车仅限个人消费使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家电和汽车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纳入汽车补贴的车辆需在松滋上牌。

四、补贴标准

(一)家电类。一级节能家电商品补贴10%,二级节能家电商品补贴9%,三级节能家电商品补贴8%。补贴金额每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二)汽车类。购买单辆新车价格(不含增值税)10万元(含)以内的每台补贴3000元;购买单辆新车价格(不含增值税)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每台补贴4000元;购买单辆新车价格(不含增值税)高于30万元的车辆不予补贴。每户仅限1辆。

五、补贴形式

由企业直接现场对消费者进行补贴。

企业核销时提供以下凭证:(一)销售税务发票复印件;(二)销售商品随货单购销双方签字的复印件;(三)松滋市家电、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信息登记表;(四)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已安装(家电)或已上牌(汽车)图片、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将相关资料收齐后于活动结束次月15日前,将资料送交市商务局,经商务、税务、财政部门联合审定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汇入企业银行账户。

六、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对促进绿色家电、汽车消费活动进行监督。对经查实的市场主体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追回骗补资金,市场监管部门将骗补企业纳入失信名单,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716-6666337(商务局贸发股)

参与活动的家电、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编辑:邓翠红)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