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也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以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把广大个体农民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把个体的、分散的、私有制的农业经济,转变成集体的、大规模的农业经济。
为了宣传农业合作化取得的成果,1957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邮政发行《农业合作化》特种邮票,一套4枚,分别描绘了农民申请加入农业合作社、使用双轮双锋犁耕地、植树造林、操作打谷机的情景。这套邮票图案统一在画面下方装饰着麦穗图形,寓意农业合作化将带来粮食丰收。
“入社”,描绘了农民申请加入农业合作社的情景。
“耕种”,描绘了农业合作社社员使用双轮双锋犁耕地的场面。
“造林”,以丛林新绿的山岗为背景,描绘了农业合作社社员植树造林的劳动场面。
“丰收”,采用特写镜头,描绘了一个青年女社员正在打谷机前熟练操作的劳动场面。
1951年9月,党中央制定《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强调互助合作运动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采取稳步前进的方针,必须贯彻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之后,1953年12月,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就是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稳步前进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主要是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1953年9月以后,进入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的阶段。由于1953年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后,出现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引发粮食价格剧烈波动。经过反复权衡,1953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的决定,接着实行油料的统购和食油的统销。1954年又实行棉花的统购和棉布的统购统销。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加快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在1955年7月后,农业合作化形成高潮。
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和成效是明显的,当时的统计材料表明,合作社80%以上都增产增收,并且一般都是互助组优于单干,合作社又优于互助组。因此,互助合作运动得到了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参加合作社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行动。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
农业合作化的完成,实现了中国土地的集体所有化。随着土地及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在广大农村建立起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这标志着我国基本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自此,5亿农民彻底摆脱了小块土地私有制的束缚,走上合作经济的发展道路,从而巩固了工农联盟,孤立了城乡资本主义,促进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加速了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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